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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7楚雄初級經濟師報名時間為2017年7月15日09:00-7月24日17:00,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2017年7月26日24:00,云南經濟師考試為考后資格審核,2017年10月30日起打印準考證。
2017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云南考區(qū)報名及相關事項公告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7年度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函〔2016〕174號)和《關于做好2017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1號)精神,為做好2017年度我省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變更事項
2017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分為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中級)考試(以下簡稱經濟(中級)考試)和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初級)考試(以下簡稱經濟(初級)考試)經濟(中級)考試和經濟(初級)考試均分為15個專業(yè),各專業(yè)設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知識與實務2個科目,應試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知識與實務2個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經濟(中級)考試和經濟(初級)考試在考試日期、考試時間、考試方式和相應考務操作等方面均有較大區(qū)別。
(一)經濟(中級)考試
考試日期:2017年11月4日(周六)
考試時間:上午 9:00—11:30 專業(yè)知識與實務(中級)
下午 14:00—16:30 經濟基礎知識(中級)
考試方式:紙筆化考試
(二)經濟(初級)考試
考試日期:2017年11月5日(周日)
考試時間:上午 9:00—11:00 專業(yè)知識與實務(初級)
下午 14:00—16:00 經濟基礎知識(初級)
(考試時長由以往的2.5小時調整為2小時)
考試方式:電子化考試(上機考試)
報考經濟(初級)考試的考生,應提前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考試中心官方網站(www.cpta.com.cn)通過模擬作答系統(tǒng)熟悉考試作答界面。
二、報名條件
符合原人事部《關于印發(fā)及其的通知》(人職發(fā)〔1993〕1號)原人事部《關于印發(fā)的通知》(人職發(fā)〔1993〕3號)和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4〕45號)文件規(guī)定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考試。具體報名條件如下: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有高中畢業(yè)(含高中畢業(yè))以上學歷者,均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yè)初級資格考試。
(二)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yè)中級資格考試:
1.中等專業(yè)學校畢業(yè)后從事專業(yè)工作滿十年,取得經濟專業(yè)初級資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過國家考試獲得的經濟員資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評聘的初級經濟專業(yè)職務);
2.大學??飘厴I(yè)后,從事專業(yè)工作滿6年;
3.大學本科畢業(yè)后,從事專業(yè)工作滿4年;
4.取得第二學士學位后或研究生班結業(yè)后,從事專業(yè)工作滿2年;
5.取得碩士學位后,從事專業(yè)工作滿1年;
6.取得博士學位;
7.已評聘非經濟系列專業(yè)技術職務的在崗從事經濟工作的人員,可同相應經濟專業(yè)職務的人員一樣,按照第1款的規(guī)定,報名參加經濟專業(yè)中級資格考試。
(三)根據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tǒng)一舉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9號)和原人事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7〕78號)文件精神:
1.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yè)機構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的證明。
2.臺灣居民申請參加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報名機構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和本人工作單位出具的從事相應專業(yè)工作年限的證明。
三、網絡報名
考試報名使用全國統(tǒng)一平臺進行網上報名。網址為:www.cpta.com.cn(中國人事考試網)或zg.cpta.com.cn/examfront(報名登錄界面)主要環(huán)節(jié)有:注冊、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初審、網上繳費、準考證打印等。
(一) 注冊
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系統(tǒng),按要求填寫注冊信息,上傳本人電子照片,完成注冊后即可選擇“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中級)考試”或“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初級)電子化考試”報名入口進行報名。之前在此網站注冊過的考生,應使用原注冊賬號登錄報名。
(二)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7月15日09:00—7月24日17:00
考生應確定自己符合報考條件后再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時考生應仔細閱讀相關提示信息和誠信承諾書,并如實填寫個人信息,核對信息無誤后再進行“確認”操作。
(三)網上資格初審
此步驟是對考生網上填寫個人信息的初步比對,通過網上資格初審不代表報考人員一定符合報名條件,考試成績全部達標的考生還需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四)繳費
考生通過網上資格初審后即可在網上交費,確認已繳費后即可視為報名成功。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2017年7月26日24:00.根據《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招標師職業(yè)資格考試等17項考試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云人社發(fā)〔2016〕38號)文件規(guī)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61元。
(五)準考證打印
所有確認已繳費成功的考生請于2017年10月30日起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即報名網站)自行打印準考證并妥善保管。
四、考試安排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
經濟(中級)考試(紙筆化)
2017年11月4日(周六)
上午 9:00—11:30 專業(yè)知識與實務(中級)
下午 14:00—16:30 經濟基礎知識(中級)
經濟(初級)考試(上機考試)
2017年11月5日(周日)
上午 9:00—11:00 專業(yè)知識與實務(初級)
下午 14:00—16:00 經濟基礎知識(初級)
若因網絡等特殊情況導致未在11月5日組織完成電子化考試的,統(tǒng)一于11月12日組織補考。
(二)考試地點
考點設在各州、市政府所在地,由各州、市人事考試管理部門負責考點、考場的安排及相關考務工作。參考人員請按照準考證上的要求參加考試。
五、考試成績
(一)成績查詢
考生可于2018年1月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查詢成績,成績公布起始時間以此網站公布時間為準。
(二)資格復審
全部應試科目成績達標(每科成績均達試卷總分的60%)的考生,需在云南人事考試網(www.ynrsksw.com、www.ynrsksw.net、www.ynrsksw.cn)上填寫并提交合格人員登記表后再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間從成績公布之日起30日內,到報名時所選擇的“審核點”進行復審。復審時,需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出具的工作簡歷表及承諾書(見附件)身份證、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證書、證明及其他報名條件中要求的專業(yè)技術職務證書和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復審點地址和聯系方式,考生可以登錄云南人事考試網查詢。
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考后現場資格復審的,根據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規(guī)定,按自動放棄考后復審處理,取消當年度全部考試科目成績。
(三)成績管理
參加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均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
考試成績達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取消相應科目考試成績:
1.填報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信息或填報虛假信息的;
2.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考后現場資格復審的;
3.無法在規(guī)定時限內提供相關材料的;
4.其他按規(guī)定不應給予達標認定的。
(四)證書領取
資格復審通過后,等待證書領取通知。證書領取時間及地點在云南人事考試網上通知。
為確??忌妫细褡C書需由考生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領取。若委托他人代領取證書的,受委托人須攜帶委托人委托書、委托人身份證原件、本人身份證原件領取。
六、考試大綱
2017年度經濟考試大綱將通過互聯網公開發(fā)布,不出版紙質實體書。發(fā)布方式有兩種:一是以電子書形式在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上發(fā)布,購買考試用書的應試人員可憑正版考試用書序列號免費瀏覽或下載;二是以網頁形式在中國人事考試網(. cpta.com.cn)上發(fā)布,供社會公眾免費瀏覽。
七、注意事項
(一)雷同卷的認定:依據人社部令第31號規(guī)定,在考試結束后將進行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被認定雷同作答信息的試卷,當次科目成績無效。對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應考人員,按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特別提醒考生,嚴守考試紀律,自覺誠信參考。
(二)考生應考時,應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包括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其他與報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證件),兩證不全或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參考。
考生報名時填報的“證件類型”一欄為其他證件的(如軍官證等),“證件號碼”一欄應填寫相應證件號碼,考試時必須攜帶相應證件原件。
(三)考試用具:經濟(中級)考試考生應考時,應使用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經濟(初級)考試科目全部為客觀題,在計算機上作答,應試人員無須攜帶任何工具參加考試,禁止應試人員將任何文具、(電子)記錄/存儲/計算/通訊工具及考試相關資料帶入考場座位。
(四)考生在作答時應注意:(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和作答須知;(2)使用規(guī)定的作答用具作答。不按要求和規(guī)定作答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擔(如試卷代碼不按要求填涂造成成績?yōu)?分)
(五)審核點查詢:考生可登錄云南人事考試網,在“考試動態(tài)”欄目中點擊“云南省各審核及證書領取地點咨詢電話、地址”查詢聯系方式。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中心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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