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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初級審計師考試時間為10月22日,你開始備考了嗎?為幫助大家掌握初級審計師考點,網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初級審計師《審計理論與實務》知識點,希望大家學習愉快!
一、審計計劃管理的含義
審計計劃管理是審計機構制定審計計劃,組織計劃實施,并對計劃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考核的一系列活動。
二、審計計劃的種類
審計計劃可以按不同的標志加以分類。
按審計計劃編制機構劃分,可分為國家審計計劃、內部審計計劃和社會審計計劃;
按計劃期的長短劃分,可分為長期審計計劃(5年以上的審計計劃)、中期審計計劃(2至5年的審計計劃)、短期審計計劃(年度審計計劃);
按審計計劃的作用不同,可分為審計項目計劃(年度總)和審計方案。(回憶第四章)
以下以國家審計為例著重說明審計項目計劃和審計方案。
(一)審計項目計劃
審計項目計劃是審計機關根據年度審計任務的安排,需要依次實施的所有審計項目的計劃。
(二)審計方案
包括審計工作方案(業(yè)務部門編制總體工作計劃)和審計實施方案(審計組編制審計過程的工作安排)。
三、審計計劃管理的內容
以審計機關年度審計項目計劃為例,審計計劃管理的內容包括:審計計劃編制工作的管理、審計計劃執(zhí)行過程的控制和審計計劃執(zhí)行結果的檢查和考核。
(一)審計計劃編制的管理
1.審計項目計劃
審計項目計劃一般包含上級審計機關統(tǒng)一組織項目、授權項目、領導交辦項目和自行安排項目等。
2.審計項目計劃編制的工作步驟與項目選擇考慮因素
審計機關按照下列步驟編制年度審計項目計劃:(與第四章相同)
第一步:調查審計需求,初步選擇審計項目;
第二步:對初選審計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確定備選審計項目及其優(yōu)先順序;
第三步:評估審計機關可用審計資源,確定審計項目,編制年度審計項目計劃。
有些項目是必選項目,審計機關必須將其納入項目計劃。主要包括: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每年應當審計的項目;本級政府行政首長和相關領導機關要求審計的項目;上級審計機關安排或者授權的審計項目。
審計機關應當將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報經本級政府行政首長批準并向上一級審計機關報告。
3.審計項目計劃的內容與形式(與第四章內容相同)
審計項目計劃的內容,包括文字說明和表格兩部分。
(二)審計項目計劃執(zhí)行的管理
組織實施審計項目計劃還應編制計劃執(zhí)行進度表。
1.審計機關應當將年度審計項目計劃下達審計項目組織和實施單位執(zhí)行。
2.年度審計項目計劃一經下達,審計項目組織和實施單位應當確保完成,不得擅自變更。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原審批程序調整:
(1)本級政府行政首長和相關領導機關臨時交辦審計項目的;
(2)上級審計機關臨時安排或者授權審計項目的;
(3)突發(fā)重大公共事件需要進行審計的;
(4)原定審計項目的被審計單位發(fā)生重大變化,導致原計劃無法實施的;
(5)需要更換審計項目實施單位的;
(6)審計目標、審計范圍等發(fā)生重大變化需要調整的等。
3.為了加強對審計計劃執(zhí)行的管理,審計機關實行審計項目計劃執(zhí)行報告制度。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
(1)計劃執(zhí)行進度;
(2)審計的主要成果;
(3)計劃執(zhí)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與建議等。
(三)審計項目計劃檢查和考核的管理
對審計項目計劃的檢查和考核應按責任制分級進行。
(1)審計項目的審計小組自查;
(2)審計機構各部門的檢查、考核,并做出總結;
(3)審計機關負責計劃管理的部門加以總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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