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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知識點:證賬管理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編輯: 2015/04/08 18:21:29 字體:

  2015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備考已經開始,為了幫助廣大考生做好備考,打好基礎,網校全面開通了2015年初級會計職稱課程(試聽課程>>),另外,網校論壇熱心學員為大家分享了初級職稱知識點,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證、賬管理

  1.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發(fā)生納稅義務之日起“15日內”,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設置賬簿。

  2.扣繳義務人應當自扣繳義務發(fā)生之日起“10日內”,設置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賬簿。

  3.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件”之日起“15日內”,將其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報送稅務機關“備案”。

  4.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使用電子計算機記賬的,應當在使用前將會計核算軟件、使用說明書及有關資料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5.證、賬、表及其他涉稅資料應當保存“10年”,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除外。

  【注意】起點及時間均可能成為命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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