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已經進入強化沖刺階段,網校特地從網校老師課程講義中抽取了精華知識點供大家練習。以下是《經濟法基礎》第五章知識點:虧損彌補。
1.虧損:不是企業(yè)財務報表中的虧損額,是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和各項扣除后小于零的數額。 |
2.企業(yè)某一納稅年度發(fā)生的虧損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彌補,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xù)彌補,但最長不得超過5年。 |
3.企業(yè)在匯總計算繳納企業(yè)所得稅時,其境外營業(yè)機構的虧損不得抵減境內營業(yè)機構的營利。 |
【例題】某企業(yè)2013年虧損10萬元,2014年盈利100萬,2014年應納稅額為多少?
【正確答案】2014年應納稅額=(100-10)×25%=22.5(萬元)。
推薦閱讀:
Copyright © 2000 - m.jnjuyue.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