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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級會計實務》預習第二章知識點:應交稅費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7/08/02 17:07:15 字體:

2018年初級會計職稱備考已經開始,雖然新版教材暫時還未發(fā)布,但學員可以根據網校預習計劃表來安排自己的學習進度,做好預習工作,為2018年初級會計職稱備考打下堅實的基礎。為了幫助考生們更高效的學習,正保會計網校專門整理了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各科目知識點,希望能給大家提供幫助!

第二章 負債

知識點:應交稅費

(一)應交增值稅

1.概述

2.一般納稅人的賬務處理

(1)設置的會計科目

(2)業(yè)務處理

注意:

第一,購進不動產的進項稅額分年抵扣,留到以后期間抵扣的,計入“待抵扣進項稅額”;

第二,購入商品未取得扣稅憑證的,計入“待認證進項稅額”;

第三,會計上收入確認時點先于增值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點的,將相關銷項稅額計入“待轉銷項稅額”;

第四,交納當月應交增值稅,通過“已交稅金”,交納以前期間未交增值稅,通過“未交增值稅”;

第五,月末轉出多交增值稅或未交增值稅。

(二)應交消費稅的核算

銷售應稅消費品(借記“稅金及附加”,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自用、委托加工物資。

(三)其他應交稅費

(1)營業(yè)稅金及附加:資源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

(2)管理費用:房產稅、車船使用稅、礦產資源補償費、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3)個人所得稅:計入到“應付職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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