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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知識點:稅前扣除項目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美美 2019/01/08 10:58:52 字體:

2019年初級會計考試時間為5月份,還有4個月的時間了,你學的怎么樣了?在備考《經濟法基礎》的時候,是不是感覺要背的法律條文好多呀,是不是很難記得住呢?咱們可不能死記硬背呀!要掌握技巧,在理解的基礎之上記憶,效果才最好。為了提高小伙伴們的學習效率,正保會計網校老師總結了《經濟法基礎》中應納稅所得額的相關知識點,希望幫助大家高效備考。快來學習吧!

初級會計考試經濟法基礎知識點

【知識點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稅前扣除項目

【考點】 扣除項目范圍

  企業(yè)實際發(fā)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合理的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

【提示1】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guī),應當計入當期損失或者有關資產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提示2】應當區(qū)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發(fā)生當期直接扣除;資本性支出應當分期扣除或者計入有關資產成本,不得在發(fā)生當期直接扣除。

【提示3】企業(yè)實際發(fā)生的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復扣除

【提示4】稅金:除企業(yè)所得稅允許抵扣的增值稅以外的各項稅金及其附加。

【提示5】損失:凈損失,即損失減除責任人賠償和保險賠款后的余額;企業(yè)已經作為損失處理的資產,在以后納稅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時,應當計入當期收入。(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的金額在損失中扣除)。

小伙伴們,上面的知識點你掌握了嗎?在備考的日子里,正保會計網校的老師會一直陪在大家身邊,為大家答疑解惑!在學習知識點的同時,也要搭配著做習題,這樣才能事半功倍哦!想繼續(xù)掌握更多的知識點嗎?快來報名2019年初級會計職稱實戰(zhàn)刷題班吧。精講精練,有的放矢,快速直達不是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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