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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定于2020年5月9日開始進行,各位小伙伴們備考得怎么樣了呢?為幫助大家備考,正保會計網校從答疑板中整理匯總了學員普遍出現(xiàn)的問題,為大家找到解決的方法,以下是學員關于第六章“印花稅稅收優(yōu)惠”提出的相關問題及解答,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詳細問題描述:
印花稅稅收優(yōu)惠都有什么?
答疑老師回復:
印花稅稅收優(yōu)惠
1.法定憑證免稅
(1)應稅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免征印花稅;
(2)農民、農民專業(yè)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購買農業(yè)生產資料或者銷售自產農產品訂立的買賣合同和農業(yè)保險合同,免征印花稅;
(3)無息或者貼息借款合同、國際金融組織向我國提供優(yōu)惠貸款訂立的借款合同、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利企業(yè)訂立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
(4)財產所有權人將財產贈與政府、學校、社會福利機構訂立的產權轉移書據(jù),免征印花稅;
(5)軍隊、武警部隊訂立、領受的應稅憑證,免征印花稅;
(6)轉讓、租賃住房訂立的應稅憑證,免征個人(不包括個體工商戶)應當繳納的印花稅;
(7)國務院規(guī)定免征或者減征印花稅的其他情形。
2.應納稅額不足1角的,免征印花稅。
3.對商店、門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業(yè)務開具的修理單,不貼印花。
4.對鐵路、公路、航運、水路承運快件行李、包裹開具的托運單據(jù),暫免貼花。
5.對企業(yè)車間、門市部、倉庫設置的不屬于會計核算范圍的賬簿,不貼印花。
6.對運輸、倉儲、保管、財產保險、銀行借款等,辦理一項業(yè)務,既書立合同,又開立單據(jù)的,只就合同貼花;所開立的各類單據(jù),不再貼花。
7.對企業(yè)兼并的并入資金,凡已按資金總額貼花的,接收單位對并入的資金,不再補貼印花。
8.書、報、刊發(fā)行單位之間,發(fā)行單位與訂閱單位或個人之間書立的憑證,免征印花稅。
9.由外國運輸企業(yè)運輸進口貨物的,外國運輸企業(yè)所持有的一份結算憑證,免征印花稅。
10.下列特殊貨運憑證,免征印花稅:
(1)搶險救災物資運輸結算憑證;
(2)為新建鐵路運輸施工所屬物料,使用工程臨管線專用運費結算憑證。
11.對在供需經濟活動中使用電話、計算機聯(lián)網訂貨,沒有開具書面憑證的,暫不貼花。
12.對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批準進行政企脫鉤、對企業(yè)進行改組和改變管理體制、變更企業(yè)隸屬關系,以及國有企業(yè)改制、盤活國有資產,而發(fā)生的國有股權無償轉讓劃轉行為,暫不征收證券交易印花稅;對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無償轉讓,需要免征證券交易印花稅的,須由企業(yè)提出申請,報證券交易所所在地稅務局審批,并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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