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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初級職稱知識點《初級會計實務》:留存收益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 編輯: 2015/01/30 09:52:51 字體:

  2015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備考已經開始,為了幫助廣大考生做好備考,打好基礎,網(wǎng)校全面開通了2015年初級會計職稱課程(試聽課程>>),另外,網(wǎng)校論壇熱心學員為大家分享了初級職稱試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留存收益


留存收益是指企業(yè)從歷年實現(xiàn)的利潤中提取或形成的留存于企業(yè)的內部積累,包括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兩類。







利潤分配
  
可供分配的利潤=當年實現(xiàn)的凈利潤(或凈虧損)+年初未分配利潤(或-年初未彌補虧損)+其他轉入
  可供分配的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2.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3.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注意】不需要提取法定公益金。
企業(yè)應通過“利潤分配”科目,核算企業(yè)利潤的分配(或虧損的彌補)和歷年分配(或彌補)后的未分配利潤(或為彌補虧損)。該科目應分別“提取法定盈余公積”、“提取任意盈余公積”、“應付現(xiàn)金股利或利潤”、“盈余公積補虧”、“未分配利潤”等進行明細核算。
利潤彌補虧損,不需要做賬務處理,屬于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借貸方自動抵減;以盈余公積補虧時,分錄如下:
借:盈余公積
  貸:利潤分配——盈余公積補虧
借:利潤分配——盈余公積補虧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盈余公積 公司制企業(yè)應按照凈利潤(減彌補以前年度虧損,下同)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非公司制企業(yè)法定盈余公積的提取比例可超過凈利潤的10%
法定盈余公積累計額已達注冊資本的50%時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制企業(yè)可根據(jù)股東大會的決議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企業(yè)提取的盈余公積經批準可用于彌補虧損、轉增資本、發(fā)放現(xiàn)金股利或利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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