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30 蘋果版本:8.7.3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15初級職稱知識點《經(jīng)濟法基礎》:仲裁申請和受理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 編輯: 2015/02/11 13:49:18 字體:

  2015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備考已經(jīng)開始,為了幫助廣大考生做好備考,打好基礎,網(wǎng)校全面開通了2015年初級會計職稱課程(試聽課程>>),另外,網(wǎng)校論壇熱心學員為大家分享了初級職稱知識點,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申請和受理

 ?。?)申請時效:期間為1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fā)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1年內(nèi)提出。

 ?。?)仲裁時效中斷

  3種情形:

  ①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

  ②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

  ③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

  仲裁時效中止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

  仲裁申請

  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寫仲裁申請確實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

回到頂部
折疊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m.jnjuyue.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