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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增值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正小保 2023/08/20 09:28:32  字體:
增值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是指納稅人應當計算、繳納增值稅的時間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規(guī)定,增值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分為兩種情況:
1.貨物銷售:增值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貨物交付時。
2.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的銷售:增值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收到對方支付的全部或部分價款時。

在實際操作中,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銷售的貨物或服務是在發(fā)票開具前已經交付或支付了價款,那么增值稅納稅義務就已經發(fā)生,應當在下一個納稅期間內計算、繳納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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