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經(jīng)濟法基礎◆簽章」單選題
根據(jù)《會計法》的相關規(guī)定,下列關于單位有關負責人在財務會計報告上簽章的做法中正確的是(?。?/p>
A、簽名
B、加蓋單位公章
C、簽名或加蓋單位公章
D、簽名并加蓋個人名章
對外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由單位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并蓋章;設置總會計師的單位,還須由總會計師簽名并蓋章。
【知識點擴充】簽章是指簽字蓋章的合稱。即在當事人的姓名或單位名上加蓋印章。其作用有雙保險的意味。簽章的概念于1995年5月10日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此次會議涉及內(nèi)容有:第七條 票據(jù)上的簽章,為簽名、蓋章或者簽名加蓋章。
上一篇: 需要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的有
Copyright © 2000 - m.jnjuyue.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