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20 蘋果版本:8.7.2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張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其民事權利的法定期間是( )。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寧城 2020/07/17 10:57:19 字體:

經(jīng)濟法基礎?單選題

王某租賃張某一套住房,租賃期間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約定2017年6月30日以前支付房租,但王某一直未付房租,張某也未催要,2019年12月1日,該地區(qū)發(fā)生洪水,危害直至2020年1月31日才消除,根據(jù)民事訴訟法律制度關于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張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其民事權利的法定期間是( )。

A.2020年7月1日以前

B.2020年8月1日以前

C.2020年9月1日以前

D.2021年8月1日以前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
【解析】

對于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止,只有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發(fā)生法定事由,才能中止時效的進行。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6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本題中,2020年1月31日原因消除,故主張權利的法定期間為2020年8月1日以前。

2020年初級會計考試時間已確定,僅剩的不多時間里大家可根據(jù)正保會計網(wǎng)校為大家特設的【考前點題密訓班】進行沖刺復習,老師點撥、考前突擊!點擊了解點題密訓班>>

回到頂部
折疊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m.jnjuyue.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