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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月提供講座所得應(yīng)預(yù)繳個人所得稅稅額,正確的是(?。?/h1>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寧城 2020/09/14 16:54:04 字體:

經(jīng)濟法基礎(chǔ)?單選題

李某為甲公司技術(shù)人員,2019年9月應(yīng)邀為某大學學生提供講座,取得所得30 000元。已知勞務(wù)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預(yù)扣率為30%,速算扣除數(shù)為2 000元。每次收入4 000元以上的,減除費用20%。計算李某當月提供講座所得應(yīng)預(yù)繳個人所得稅稅額的下列算式中,正確的是(?。?/p>

A.30 000×30%-2 000=7 000元

B.30 000×(1-20%)×30%-2 000=5 200元

C.(30 000-2 000)×30%=8 400元

D.[30 000×(1-20%)-2 000]×30%=6 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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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B
【解析】

李某當月提供講座所得應(yīng)預(yù)繳的個人所得稅稅額=30 000×(1-20%)×30%-2 000=5 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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