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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關于2016年北京市高級會計師評審事項的說明,包括申報條件、申報程序、申報材料要求、論文要求。申報人要按“申報材料的要求”帶齊申報材料,于2016年7月10日—15日到北京財政教育中心現(xiàn)場審核。
關于2016年北京市高級會計師評審事項的說明
一、相關政策
(一)評審工作安排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6年度北京市職稱評審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社專技發(fā)[2016]1號)
(二)外語要求
1、北京市人事局《關于貫徹人事部的通知》 (京人發(fā)[2004]96號)
2、《北京市人事局關于簡化職稱評聘程序調整有關政策的通知》 (京人發(fā)[2003]37號)
3、《關于加強全國出國培訓備選人員外語考試(BFT)工作的意見》(外專發(fā)[1999]154號)
(三)計算機要求
1、北京市人事局《關于北京市專業(yè)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水平考試有關規(guī)定的通知》(京人發(fā)[2000]111號)
2、北京市人事局《關于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發(fā)[2002]9號)
3、《北京市人事局關于簡化職稱評聘程序調整有關政策的通知》(京人發(fā)[2003]37號)
(四)專業(yè)知識要求
人事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擴大試點工作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4]14號)
二、申報條件
申報人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并且符合下列條件:
(一)對外語的要求
根據(jù)北京人事局《關于貫徹人事部的通知》(京人發(fā)[2004]96號)要求“申報人的外語成績不作為申報條件,其合格成績或當年考試成績作為職稱評審要素之一”。申報人應參加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考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
1、取得外語專業(yè)大專及以上學歷
2、取得博士學位
3、參加《全國工商企業(yè)出國培訓備選人員外語考試》(簡稱BFT)通過高(A)級
(二)對計算機應用水平(能力)的要求
凡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員,應參加北京市專業(yè)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水平考試或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取得4個模塊合格證書。獲得碩士學位的人員,只需取得1個模塊合格證書。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
1、取得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yè)(含計算機及應用、計算機軟件、計算機科學教育、軟件工程、計算機器件及設備、計算機信息管理、計算機網(wǎng)絡)大學??萍耙陨蠈W歷。“證書上的專業(yè)必須與括號內容一致,不能多字,少字”。
2、取得博士學位
3、參加全國計算機技術及軟件專業(yè)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取得程序員以上級別的資格證書
(三)對專業(yè)知識考試的要求
1、申報人員在評審前參加全國職稱英語等級考試(必須在取得中級職稱后取得的綜合A、B級,2016年以前成績),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高級會計實務》考試(2013年~2015年),取得合格成績并持北京市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
2、《高級會計實務》考試考務工作由北京市財政局會計資格考試辦公室負責。 咨詢電話:88549284
(四)中央在京單位參評人員,只接受持國管局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具有國家公務員身份或參公管理的會計人員,須經(jīng)本單位同意并由上級(部委級)人事,職稱部門出具相應委托評審函后,可按照北京市高級會計師評審有關要求申報。
三、申報程序
(一)符合高級會計師資格申報條件的人員于2016年6月7日至2016年6月20日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wǎng)(www.bjrbj.gov.cn/bjpta),根據(jù)本人所從事的專業(yè)技術工作選擇申報職稱和申報專業(yè),并按要求在線填寫、提交個人信息。
(二)申報人填寫的個人信息需經(jīng)過初審通過后,方可打印《北京市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
四、申報材料要求
申報人如實填寫《北京市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提交的申報材料須真實、有效。
(一)申報材料的種類、份數(shù)等要求
1、《北京市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3份,建議A4紙雙面打印,左側雙釘裝訂,不得另加附頁。申報表中須親筆簽名的地方一律用藍黑或黑色的鋼筆、簽字筆(第五、六頁八至十項)簽字。再由本人工作單位、人事檔案管理單位(本人檔案存放單位)審核,(第6頁的九項、十項)簽署經(jīng)辦人意見、加蓋單位公章及人事檔案管理單位章。
2、申報表(第1頁一項)中“工作單位、檔案存放單位”所填寫的文字與(第6頁九、十項)蓋章處必須一致,不能多字,少字。
3、申報表(第3頁四項)“專業(yè)技術工作”,填寫工作(項目)名稱不能少于4行。
4、人事檔案管理單位(第六頁十項)應在申報表上傳的照片處和申報表側面加蓋騎縫蓋。單位公章不能代替人事檔案管理單位章、沒有人事檔案管理單位章不予受理。
5、申報人的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北京市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中級職稱證書、外語等級考試合格證書、計算機考試合格證書、《高級會計實務》考試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原件經(jīng)現(xiàn)場審核后當場退還,復印件側面須加蓋人事檔案管理單位或工作單位騎縫章。
6、申報人須提交與申報表中(第5頁五、六項)"專業(yè)獲獎、取得專利、標準制定"及"發(fā)表論文、論(譯)著情況"欄填寫內容相對應的資料(申報人業(yè)績成果須為擔任現(xiàn)職稱以來取得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套。原件經(jīng)現(xiàn)場審核后當場退還,復印件每頁須加蓋人事檔案管理單位或工作單位騎縫章。其中著作復印件必須復印著作封面、版權頁、目錄,并按順序裝訂整齊。
7、申報人需準備近期二寸或小二寸免冠照片1張(黑白彩色不限,與上傳照片同一底板)。
8、申報論文一篇(論文內容和格式要求可參照"論文要求")。
(二)申報材料的裝訂要求
申報人需準備公文袋一個(牛皮紙袋),需堅固,無破損,封面應粘貼“申報材料目錄表”(補填11行為從業(yè)資格證書復印件),按順序如實填寫提交材料的內容和數(shù)量,并將申報人姓名、手機號碼、所在單位性質(A:企業(yè) B:事業(yè)及其他)填寫在公文袋右上角。
五、論文要求
(一)內容要求
申報人送交的論文,可以是在有關報刊上發(fā)表過的,也可以是為申報職稱專門撰寫的。無論哪種都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必須緊密結合自己取得中級會計師、中級審計師、中級經(jīng)濟師、中級統(tǒng)計師或具有會計專業(yè)講師資格以后,所從事的會計管理工作及專業(yè)特點,由本人獨立撰寫,應是研究類論文。
2、申報人撰寫的論文必須是工作研究類的論文,要緊密結合實際工作。
3、論點正確,論據(jù)充分,對本專業(yè)的理論問題和發(fā)展趨勢有獨到見解,對實際工作有指導意義。
(二)申報人撰寫論文要避免以下現(xiàn)象
1、 論文的題目太大,而申報人的經(jīng)歷和視野有限,掌握和積累的材料有限,對相應的問題不熟悉,使論文對有關工作的研究,出現(xiàn)深入不下去或以偏概全的問題。
2、論文不結合自己的實際工作,只是泛泛的議論一些觀點和問題,講述眾所周知的一些道理,或介紹申報人接觸到的一些新知識、新概念、新方法,文章中缺少本人對有關問題親自實踐和深入研究的內容。
3、申報人把教材上、報刊上的文章或別人寫過的東西大篇幅地抄襲、拼湊成一篇文章。在文章中看不到申報人自己的研究成果和觀點。
(三)不能作為評審論文送交的
申報人撰寫的下列材料不得作為參加評審的論文送交評審委員會
1、宣傳報道稿件
2、會議發(fā)言稿
3、會議簡報
4、資料介紹
5、考察報告
6、項目報告
7、教材
8、畢業(yè)論文
9、在校期間發(fā)表的論文
10、經(jīng)濟技術類報告
11、譯文
12、工作計劃
13、章程、辦法以及事務性、操作性的具體工作方案
(四)編寫要求
1、論文中引用的文字、數(shù)據(jù)應采取加注的方式,并在參考文獻表中注明原作者、原文章名稱、頁碼、日期。
2、論文中引用的表格應在表格下面注釋原作者、原文章名稱、頁碼、日期。
3、申報論文須用A4(210×297MM)標準大小的白紙單面打印、裝訂,并按照編寫格式中的項目順序裝訂。
4、論文摘要字數(shù)在400至500字之間,正文字數(shù)在5000字左右。
(五)編寫格式
1、封面(包括標題、作者姓名、作者單位、課題的專業(yè)方向)
2、目錄
3、摘要
4、關鍵詞
5、緒論(說明研究背景、動機、意義和目的)
6、論文主體
7、結論及建議
8、參考文獻表(應與正文中的加注對應)
9、封底(可用A4白紙)
六、現(xiàn)場審核和查詢答辯時間
(一)現(xiàn)場審核時間、地址
申報人按“申報材料的要求”帶齊申報材料,于2016年7月10日—15日到北京財政教育中心現(xiàn)場審核。
審核時間: 7月10—14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16:30
7月15日 上午9:00-11:00
審核地址:西城區(qū)西直門內大街玉芙胡同11號
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需現(xiàn)場繳納評審費700元(現(xiàn)金)。(京發(fā)改【2013】2512號)
(二)查詢答辯時間
現(xiàn)場審核和繳費通過一個月以后隨時登錄www.bjcz.gov.cn(北京財政—會計業(yè)務—會計通知通告中查詢答辯時間和地點)一但錯過,無法補答。
政策咨詢電話:010-68416423
北京市財政局會計處
2016年5月27日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wǎng)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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