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學而不思則罔,在掌握知識點之后將其運用在解題中才是備考的好方法。基金從業(yè)考試備考需要一點點積累才能到達效果。網(wǎng)校為您提供了2020年基金從業(yè)資格考試本周《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基礎知識》易錯題:合伙型基金合同,快來練習吧!
【錯題點評】2020年5月14日
對于有限合伙型基金,合伙協(xié)議應當載明的內容不包括(?。?。
A.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轉變程序
B.執(zhí)行事務合伙人權限與違約處理辦法
C.有限合伙人的除名條件和更換程序
D.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條件、程序以及相關責任
【答案】C
【點評】本題考查合伙型基金合同。由于基金是以有限合伙企業(yè)設立的,合伙協(xié)議還需載明:(1)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2)執(zhí)行事務合伙人應具備的條件和選擇程序;(3)執(zhí)行事務合伙人權限與違約處理辦法;(4)執(zhí)行事務合伙人的除名條件和更換程序;(5)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條件、程序以及相關責任;(6)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轉變程序。
針對在做題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大家可以在網(wǎng)校論壇進行題目的討論,實在不理解的也可以到答疑板提問,最終的目的是讓廣大學員都能夠打下一個堅實的基礎,為以后的深入學習作好充分的準備。
大家要好好把握,認真練習和測試,以求達到良好的練習效果。
注:以上習題來源于正保會計網(wǎng)?!?a target="_blank">每日一練——免費在線測試”欄目,網(wǎng)校老師針對學員每日提交的測試結果挑選出有代表性的錯題進行點評。
注:本文為正保會計網(wǎng)校原創(chuàng),版權屬正保會計網(wǎng)校所有,未經(jīng)授權,不得轉載。
相關鏈接:
Copyright © 2000 - m.jnjuyue.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