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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2015年4月30日,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2015年版)等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1號),自2015年7月1日起啟用新的預繳納稅申報表。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2015年版)》與2014年版有哪些變化呢?
1、申報表行次及附表調整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2015年版)》申報表行次由原來的35行調整為33行,增加必填項目“是否屬于小型微利企業(yè)”,另外增加3個附表。
2、不征收收入和免稅收入填報變化
利潤總額計算實際利潤額的過程中,將“6、不征收收入”、“7、免稅收入”行合并調整為“6、不征稅收入和稅基減免應納稅所得額”,并增加附表1-1《不征稅收入和稅基類減免應納稅所得額明細表》,納稅人可在預繳時詳細填報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減計收入、所得減免、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研發(fā)費用加計扣除、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優(yōu)惠項目。
2014年實施的預繳申報表雖然明確第8行“減征、免征應納稅所得額”填報按照稅收規(guī)定,允許在月(季)度預繳稅款時享受優(yōu)惠政策的減征、免征、減計收入、加計扣除的應納稅所得額,但是總局一直沒有明確具體有哪些優(yōu)惠可以在預繳稅款時享受,因此,在實際執(zhí)行過程中,各地掌握有所差異,使得納稅人無法在預繳時充分享受稅收優(yōu)惠。本次發(fā)布的新表就解決了這一尷尬,企業(yè)的不征稅收入和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中A107010、A107020、A107030、A107050填報的稅收優(yōu)惠項目基本都可以在預繳申報時享受。
疑問:新申報表在附表中明確了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研發(fā)費用加計扣除欄次,但對匯算清繳時同屬加計扣除項目的殘疾人員工資卻只字未提,是否可以理解為支付殘疾人員工資,不能在預繳申報時加計扣除?
3、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扣除)填報變化
申報表增加“7、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扣除)調減額”,對應增加附表1-2《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扣除)明細表》,主要是填報納稅人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稅收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75號,以及此后擴大行業(yè)范圍)規(guī)定,享受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和一次性扣除的優(yōu)惠,因此,以后不再填報《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扣除)預繳情況統(tǒng)計表》。
由于財稅〔2014〕75號在2014年版預繳申報表以后發(fā)布,因此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扣除)無法在申報表中體現(xiàn),《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稅收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4號)發(fā)布了《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扣除)預繳情況統(tǒng)計表》,要求納稅人在預繳時作為附報資料,隨同納稅申報表一并報送。但是預繳申報表填報時,并沒有明確對應的行次,實際操作中只能在“8、減征、免征應納稅所得額”填列。
《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扣除)明細表》不是簡單的將《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扣除)預繳情況統(tǒng)計表》納入附表,表格欄次設計也進行了調整,在合計欄“本期折舊(扣除)額”和“累計折舊(扣除)額”下都增加了三個欄次:會計折舊額、納稅調整額、加速折舊優(yōu)惠統(tǒng)計額,一方面對折舊額的會計與稅法差異進行納稅調減,另一方面對于稅法、會計都采取加速折舊的,對納稅人享受加速折舊優(yōu)惠情況進行統(tǒng)計。下面用一個簡單例子幫助大家理解:
【案例1】A生物藥品制造企業(yè),2015年6月30日購進一臺全新的機器生產設備并投入使用,價值72萬元。A企業(yè)采取直線法計提折舊,預計可使用年限10年,預計凈殘值為0,2015年7月會計上計提折舊6000元。按照稅法的規(guī)定,A企業(yè)可以縮短折舊年限為6年。已知:A企業(yè)按月預繳企業(yè)所得稅,請分析填報A企業(yè)7月份《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扣除)明細表》。
分析:會計未加速折舊,稅法加速折舊,填寫第8列、10列、11列和第13列、15列、16列,據此進行納稅調減。填報情況如下表:
【案例2】承案例1,會計上按照6年計提折舊,7月計提折舊10000元。
分析:會計與稅法均加速折舊的,填寫第9列、10列、12列和第14列、15列、17列,據此統(tǒng)計優(yōu)惠政策情況。其中“正常折舊額”是指假定該資產未享受加速折舊政策,本列填報該固定資產視同按照稅法規(guī)定最低折舊年限用直線法估算折舊額,即6000元。填報情況如下表:
4、減免所得稅額填報變化
本次申報表新增附表1-3《減免所得稅額明細表》,優(yōu)惠內容與年度納稅申報表A107040的內容相對應。
取消的原申報表第14行“其中: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yè)減免所得稅額”也將在本表中體現(xiàn)出來。預繳表“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yè)”欄次選擇“是”的納稅人,除享受《不征稅收入和稅基類減免應納稅所得額明細表》(附表1)中“所得減免”或者本表其他減免稅政策之外,不得放棄享受小型微利企業(yè)所得稅優(yōu)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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