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20 蘋果版本:8.7.2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股權激勵主要有四種形式,要根據(jù)不同形式計算個稅

來源: 中國稅務報 編輯:那個人 2024/01/23 10:11:21  字體:

股權激勵雖在留住人才、激勵人才上有重要作用,其稅務處理卻有一定的復雜性,如果處理不慎,很容易出現(xiàn)稅務風險。因此,企業(yè)在實施股權激勵的過程中,一定要注意稅務風險的防范。因此,企業(yè)在實施股權激勵的過程中,一定要注意稅務風險的防范。

股權激勵主要有四種形式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我國居民企業(yè)實行股權激勵計劃有關企業(yè)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8號),股權激勵是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中規(guī)定的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為標的,對其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員工進行的長期性激勵。實務中,上市公司股權激勵主要有四種形式: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限制性股票以及股權獎勵。獲得股權激勵的公司員工,應該按“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國家為鼓勵企業(yè)實施股權激勵,實施了有針對性的稅收優(yōu)惠。2023年8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關于延續(xù)實施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25號),明確滿足條件的股權激勵個人所得稅計算,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全額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具體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股權激勵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股票期權收入的個稅計算

根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股票期權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35號),股票期權是指上市公司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授予本公司及其控股企業(yè)員工的一項權利,該權利允許被授權員工在未來時間內(nèi)以某一特定價格購買本公司一定數(shù)量的股票。若公司員工獲得的是股票期權,應納稅所得額=(行權股票的每股市場價-員工取得該股票期權支付的每股施權價)×股票數(shù)量。

舉例來說,A上市公司員工甲在公司任職了10年。公司為激勵甲提高工作積極性、繼續(xù)創(chuàng)造價值,于2023年12月4日和甲約定,如未來兩年甲繼續(xù)在A公司任職,2025年12月3日(行權日)將有權以60元/股的價格,購買公司10000股股票。假設行權日當天股價100元/股,2025年甲無其他形式的股權激勵收入,則甲應納稅所得額=(100-60)×10000=400000(元),應納個人所得稅=400000×25%-31920=68080(元)。

股票增值權收入的個稅計算

根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票增值權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號),股票增值權是指上市公司授予公司員工在未來一定時期和約定條件下,獲得規(guī)定數(shù)量的股票價格上升所帶來收益的權利。若公司員工獲得的是股票增值權,股票增值權某次行權應納稅所得額=(行權日股票價格-授權日股票價格)×行權股票份數(shù)

假設2023年12月4日B上市公司和公司員工乙約定,乙連續(xù)服務兩年并完成考核指標后,將把總數(shù)為10000股的股票,按2025年12月3日(行權日)股價相比2023年12月4日(授權日)股價的增幅部分折現(xiàn)兌付給乙。假設授權日的股價為50元/股,行權日的股價為100元/股,2025年乙無其他形式的股權激勵收入,則乙應納稅所得額=(100-50)×10000=500000(元),應納個人所得稅=500000×30%-52920=97080(元)。

限制性股票收入的個稅計算

根據(jù)財稅〔2009〕5號文件規(guī)定,限制性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按照股權激勵計劃約定的條件,授予公司員工一定數(shù)量本公司的股票。若公司員工獲得的是限制性股票,應納稅所得額=(股票登記日股票市價+本批次解禁股票當日市價)÷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shù)-被激勵對象實際支付的資金總額×(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shù)÷被激勵對象獲取的限制性股票總份數(shù))。

假設C上市公司2023年12月4日和公司員工丙約定,丙有權以50元/股的價格購買10000股公司股票,但丙得完成績效指標,且須繼續(xù)工作兩年,也就是繼續(xù)工作到2025年12月3日(解禁日),限制性股票才可以全部解禁。假設登記日C公司股價為50元/股,解禁日的股價是100元/股。限制性股票全部解禁后,2025年丙無其他形式的股權激勵收入,則丙應納稅所得額=(50+100)÷2×10000-50×10000×(10000÷10000)=250000(元),應納個人所得稅=250000×20%-16920=33080(元)。

股權獎勵收入的個稅計算

根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01號),股權獎勵是指企業(yè)無償授予激勵對象一定份額的股權或一定數(shù)量的股份。

如果公司員工獲得的是股權獎勵,即獲得免費的股票(權),應納稅所得額=股票(權)的數(shù)量×股權獎勵日的股票(權)公開市場價格。

假設D上市公司決定于2023年12月4日直接給予公司員工丁10000股公司股票作為獎勵。假設當天股價為50元/股,2023年丁無其他形式的股權激勵收入,則丁應納稅所得額=10000×50=500000(元),應納個人所得稅=500000×30%-52920=97080(元)。

居民個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nèi)取得兩次以上(含兩次)股權激勵的,應合并按上述規(guī)定計算納稅。

更多推薦:

專業(yè)問答 會計培訓 財稅政策

錯亂賬產(chǎn)生的原因分析及如何調(diào)整

四個案例帶你了解 哪些發(fā)票不合規(guī)?

實務學習指南

回到頂部
折疊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m.jnjuyue.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