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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技術合同印花稅的計稅依據(jù)如何確定?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那個人 2023/10/30 15:19:40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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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各類技術合同印花稅的計稅依據(jù)如何確定?

【回答】

根據(jù)《國家稅務局關于對技術合同征收印花稅問題的通知》(1989)國稅地字第34號第四條規(guī)定,“對各類技術合同,應當按合同所載價款、報酬、使用費的金額計稅。為鼓勵技術研究開發(fā),對技術開發(fā)合同只就合同所載的報酬金額計稅,研究開發(fā)經(jīng)費不作為計稅依據(jù)。但對合同約定按研究開發(fā)經(jīng)費一定比例作為報酬的,應按一定比例的報酬金額計稅貼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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