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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各區(qū)、縣級市人事局人事考試管理機構:
2005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現(xiàn)已辦好,請各區(qū)、縣級市人事局人事考試管理機構接此通知后,到廣州市小北266號北秀大廈11樓本中心綜合部領取證書,發(fā)證時,按每證7元收取證書工本費,并通知考生務必將“2005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發(fā)證登記表”交人事部門存放在個人人事檔案里,遺失不予補發(fā)。
另外,對在報考資格條件復審中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成績合格人員,將不予發(fā)證。請各區(qū)、縣級市人事局人事考試管理機構做好發(fā)證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二○○五年十一月十日
考生領取2005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地點
注:請成績合格的考生即日起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按報名所屬區(qū)到以上各領證地點領取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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