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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一、合格標準。
根據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通知,200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各科目合格標準為60分。
二、成績單領取。
中級考試部分考試科目合格的考生,初級考試全科合格的考生才予以發(fā)放成績單,省會考辦已將成績單下發(fā)到各報名點,考生可到報名點領取。成績單是辦理資格證書或中級跨年度報考的依據。
三、資格證書的辦理。
經與省人事勞動保障廳資格證書辦理點——省人力資源開發(fā)局協(xié)商,今年考試全科合格人員資格證書的辦理可由各報名點集中受理,委托辦理資格證書考生必須于9月1日前向報名點提供畢業(yè)證、身份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準考證、成績單(中級滾動合格考生需提供05年度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以及與報名時照片相貌一致的彩色照片1張,報名點在審查考生是否符合報考條件、核對原件并在復印件上簽名后,將原件退還考生。
辦理證書不再附加職稱外語和計算機等條件。
報名點憑全套復印件資料、彩色照片和《參加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取得資格登記表》到省人力資源開發(fā)局辦理資格證書。
預計考生領取資格證書時間為9月中旬,具體時間請與報名點聯(lián)系。
委托辦理資格證書實行自愿原則,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未到報名點委托辦理的,在截止時間后可以自行前往辦理。(省人力資源開發(fā)局地址:??谑邪埬下?3號瓊苑賓館對面)
四、《參加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取得資格登記表》。
考試成績全科合格考生每人有一式兩份《參加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取得資格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已發(fā)放到各報名點。登記表是考生辦理資格證書的必需材料,在辦理證書時,省人事勞動保障廳在登記表上蓋章后退回,考生在領取資格證書時務必記得同時領取登記表交單位(或檔案存放單位)一份存入個人檔案,登記表是證明考生取得相關資格的證明文件。
五、證書編號。
考試成績全科合格考生的證書編號已經通過本網站公布,是全國查詢唯一依據,考生在領取證書時務必通過本網站核對編號是否相符,如有不符請及時和辦證機關或委托報名點聯(lián)系。
海南省會計考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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