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臺地區(qū)及外國籍公民07CPA考試廣州地區(qū)報名簡章
根據(jù)《港澳臺地區(qū)居民及外國籍公民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統(tǒng)一考試辦法》的規(guī)定和《內地與香港注冊會計師部分考試科目相互豁免實施協(xié)議》的相關條款,現(xiàn)將2007年度考試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居民及按互惠原則確認的外國籍公民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考試:
。ㄒ唬┚哂兄腥A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高等?埔陨蠈W校畢業(yè)的學歷,或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以下簡稱全國考試委員會)認可的港澳臺地區(qū)或外國高等?埔陨蠈W校畢業(yè)的學歷;
。ǘ┮讶〉酶郯呐_地區(qū)或外國法律認可的注冊會計師資格(或其他相應資格);
。ㄈ┮讶〉弥袊詴嫀熃y(tǒng)一考試的單科成績合格憑證。
互惠原則,是指外國籍公民所在國允許中國公民參加該國注冊會計師(或其他相應資格)考試,中國政府亦允許該國公民參加中國注冊會計師統(tǒng)一考試。
二、考試科目和范圍
考試科目: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經濟法、稅法。已取得香港會計師公會專業(yè)資格課程全科合格證人員,可以申請豁免審計和財務成本管理兩科目,具體申辦手續(xù)見附1.
考試范圍:在全國考試委員會審定發(fā)布的2007年度《考試大綱》中確定。
三、考試方式、時間與實施
。ㄒ唬┛荚嚪绞剑洪]卷、筆試?陀^性試題采用填涂答題卡方式解答;主觀性試題采用書寫文字方式解答。試題文字使用中文簡體字。答題應使用中文(簡、繁體不限)。
。ǘ┛荚嚂r間:2007年9月14日至 16 日。會計考試時間為210分鐘;審計、財務成本管理考試時間各為180分鐘;經濟法、稅法考試時間各為150分鐘。
考試順序如下: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答卷時間 |
9月14日 |
下午2:00-5:00 |
審計 |
180分鐘 |
9月15日 |
上午9:00-11:30 |
稅法 |
150分鐘 |
下午2:00-5:30 |
會計 |
210分鐘 | |
9月16日 |
上午9:00-11:30 |
經濟法 |
150分鐘 |
下午2:00-5:00 |
財務成本管理 |
。ㄈ┛荚嚨攸c:北京、上海。具體地點待應考人員領取準考證時再行通知。
四、報名日期、收費及方式
請各位應考人員在報名前認真閱讀關于注冊會計師考試的辦法、規(guī)則、守則及本簡章的有關內容(請在中國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網站http://www.cicpa.org.cn上查閱,或到報名點查閱),報名即視為全部認同,并自覺遵守。應考人員在領取準考證時,應同時領取《應考人員必讀》,以便按規(guī)定參加考試。
1.報名地點:廣州市大德路187號機電大廈9樓廣州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
在廣州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報名的應考人員只能在北京、上海參加考試。如需在香港參加考試,請應考人員直接到香港會計師公會報名。
2.報名日期:2007年5月10日至5月31日(周六、周日休息)。
3.報名費用:在北京參加考試的應考人員每科報名費60元人民幣,在上海參加考試的應考人員每人10元人民幣手續(xù)費及每科報名費55元人民幣。
4.應考人員報名時應提供如下證明:
。1)合法身份的有效證件(護照、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
。2)有效的學歷證書、注冊會計師資格(或其他相應資格)證書,或上一年度的中國注冊會計師統(tǒng)一考試單科成績合格憑證,或上一年度的準考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3)近期(上年或今年)標準護照照片2張。
。4)符合本簡章第二款所述豁免部分科目的應考人員提交的資料(見附1)。
應考人員經審查報名資格合格后,填涂《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報名信息卡》及《2007年度注冊會計師考試港澳臺及外籍考生報名表》(可到報名點領取或下載打印),全國考辦將于考前15天發(fā)放準考證。
5.應考人員可申請參加全部科目的考試,也可以申請參加部分科目的考試。
6.應考人員可直接或委托他人報名。
五、考試用書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根據(jù)全國考試委員會審定的2007年度《考試大綱》組織編寫、出版,應考人員可自行訂購。
為方便應考人員復習應考,全國考辦將在《中國注冊會計師》雜志和中國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網站開辟考試問題解答專欄,從2007年6月起,陸續(xù)回答應考人員在應考和復習中遇到的問題,請應考人員關注。
如果應考人員在復習備考過程中遇到教材中的專業(yè)問題,可向全國考辦發(fā)傳真,全國考辦將開通24小時傳真電話:01068703206;或發(fā)電子郵件:會計examkj@cicpa.org;審計examsj@cicpa.org;財務成本管理examcw@cicpa.org;經濟法examjjf@cicpa.org;稅法examsf@cicpa.org 。
全國考辦將對所提問題進行匯總,對考試政策及教材專業(yè)問題,研究后集中解答;對涉及現(xiàn)行法規(guī)、制度、準則等政策問題,將提交有關機構研究。全國考辦原則上不辦理對應考人員個人的解答事項。
六、試卷評閱、成績認定和成績核查
(一)應考人員試卷由全國考辦按照《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試卷評閱規(guī)則》組織集中評閱?荚嚦煽冇扇珖荚囄瘑T會認定,由全國考辦通知應考人員。
。ǘ┟靠瓶荚嚲鶎嵭邪俜种,六十分為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
。ㄈ┏煽儼l(fā)布后,如果應考人員認為所發(fā)布的成績與本應取得的成績有差距,可由本人在全國考辦當年考試成績發(fā)布之日起1個月之內向考試代理機構或報名地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提出成績復核申請,全國考辦將依據(jù)全國考試委員會下發(fā)的《注冊會計師考試成績核查試行辦法》、《注冊會計師考試成績核查試行工作規(guī)程》組織成績核查。
。ㄋ模﹩慰瞥煽兒细裾撸浜细癯煽冊谌〉脝慰坪细癯煽兒蟮倪B續(xù)四次考試中有效。2007年對以往年度的單科合格成績有效期追溯至2003年。
。ㄎ澹┤〉萌繎伎颇坑行Ш细癯煽冋撸ê@得部分考試科目豁免人員),可持科目合格憑證及部分考試科目豁免通知書,向考試代理機構或報名地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申請換發(fā)全科合格證書,并交納全科合格證書工本費人民幣6元。全科合格證書只證明考試成績合格,不作其他用途。
。┰陬I取全國考試委員會頒發(fā)的全科合格證書后可申請成為中國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會員。
七、應考人員注意事項
。ㄒ唬⿷既藛T應認真閱讀《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辦法》、《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應考人員守則》、《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考務工作規(guī)則》等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的相關文件,并自覺遵守文件中的各項規(guī)定,如有違反應接受相應處罰。
。ǘ⿷既藛T領取準考證時,全國考辦將向應考人員發(fā)放《應考人員必讀》,該《必讀》中將收錄考試期間答題卡、答題卷、應考人員基本信息填涂(寫)方法、應考人員考場須知、應考人員考場守則及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相關辦法規(guī)則等,請應考人員認真閱讀,并按要求參加考試。
廣州市財政局
廣州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
二00七年四月十八日
附1:有關申請部分考試科目豁免事宜
根據(jù)《內地與香港注冊會計師部分考試科目相互豁免實施協(xié)議》,有關人員可申請部分考試科目豁免,具體要求如下:
1.申請條件:已參加香港會計師公會專業(yè)資格課程考試且全部合格的人員。
2.豁免內容:豁免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審計”和“財務成本管理”兩科目。
3.提供資料:申請豁免人員需要向中國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提供以下資料:
。1)填寫好的豁免申請表1張。(可到報名點直接領取或下載打印。)
。2)香港專業(yè)資格課程考試全科合格證書復印件1份。
。3)身份證復印件1張。
。4)近期標準護照照片1張。
4.申請回復:申請人員遞交豁免申請后等待通知。中國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在一個月內予以郵寄回復,如果豁免申請審核通過將發(fā)放部分考試科目豁免通知書。
附件下載:2007外籍考生報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