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2009年會計職稱考試12月5日-25日報名
關于做好200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區(qū))財政局,自治區(qū)各部門,企業(yè)集團公司,中央駐寧單位、有關單位:
200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即將開始,根據全國會考辦的有關規(guī)定,為確保報名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認真做好報名組織宣傳工作
各級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認真做好會計資格考試報名工作人員的培訓和宣傳工作,并在當地報紙、電視等宣傳媒體上發(fā)布會計考試報名通知。報名期間,各市、縣財政部門要在報名點懸掛“200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點”宣傳的標志,工作人員要統(tǒng)一佩帶工作證件。嚴格復核報名資格的審查,切實做好2009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
自治區(qū)各主管部門、企業(yè)集團公司、中央駐寧單位、有關單位接到通知后請及時轉發(fā)文件到所屬單位,認真做好本系統(tǒng)內200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的宣傳工作。
二、報名條件
各級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財政部、人事部《〈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guī)定〉及其實施辦法》(財會[2000]11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見附件1),認真審核相關條件。
三、考試科目及考試時間
200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分為初級資格和中級資格。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各考試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 初級資格 | 中級資格 | ||
5月16日 | 9:00—11:30 | 經濟法基礎 | 9:00—11:30 | 財務管理 |
14:00—17:00 | 初級會計實務 | 14:00—16:30 | 經濟法 | |
5月17日 |
|
| 9:00—12:00 | 中級會計實務 |
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證書;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連續(xù)的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并按有關規(guī)定到人事部門辦證。
考試成績通過登錄寧夏財政信息網(http://www.nxcz.gov.cn)查詢。初級考試全科合格和中級考試全科、單科成績合格的人員2009年8月份請到所在市、縣財政部門領取考試成績合格通知單。
四、報名辦法及報名時間
。ㄒ唬﹫竺藛T必須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自行登錄財政部“會計行業(yè)管理網”(http://www.acc.gov.cn)網上報名系統(tǒng)進行報名信息錄入,打印報名表,單位蓋章后,攜帶報名表、身份證、學歷證書、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1張(按報名序號整理裝袋,以便辦證)、或2008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準考證,2008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中級)單科合格成績通知單,在規(guī)定的報名確認時間內,到所在地市、縣財政部門設立的報名點進行確認(審核、驗證、照相、交費、交辦證照片、領取報名確認表),完成報名全部程序。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終止之前,必須自行登錄財政部“會計行業(yè)管理網”(http://www.acc.gov.cn)網上報名系統(tǒng)查詢確認自己的報名狀態(tài)。如因本人未履行查詢確認的責任,由此帶來的報名異常情況,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所有責任。
考生可按照片規(guī)格要求上傳照片,也可到報名點現場照相?忌蟼髡掌缓细,由報名點工作人員進行拍照替換。2008年度通過中級考試單科成績合格的考生(老考生),報名時必須輸入2008年度報考的身份證號碼。對姓名、身份證號碼、照片的修改替換,由報名點工作人員登記造冊,照片按注冊號保存后,上報自治區(qū)會考辦修改替換。
。ǘ報名時間為2008年12月5日至12月25日,每天網上開放時間為8:30-21:30。報名確認時間為2008年12月12日至25日。2009年1月4日至15日為全區(qū)補報名時間,地點統(tǒng)一設在銀川市財政局,補報名確認時間為2009年1月6日至18日。
。ㄈ2009年1月9日之前各市財政部門務必將本市及所屬市、縣2009年度考試用書征訂數量,一式兩份上報自治區(qū)會考辦(征訂單見附件2)。
。ㄋ模2009年1月9日之前各市財政部門務必將本市及所屬市、縣需要修改信息的老考生登記表和照片庫上報自治區(qū)會考辦。
五、考試用書征訂辦法
200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繼續(xù)使用2008年度考試大綱。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重新修訂出版了考試教材用書,考生報名時,可自愿認購考試用書。
六、考務費
考務費按自治區(qū)物價局、財政廳寧價費發(fā)[2004]65號和自治區(qū)物價局寧價費發(fā)[2005]122號文件執(zhí)行,考試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科50元。
報名工作結束后,各市將報名費、考務費和書款分別交有關收款單位。
報名費、考務費匯入帳戶:
收款單位:寧夏區(qū)財政廳收費收入集中戶
帳號:101010188900016675
開戶行:寧夏銀行西城支行
書款匯入帳戶:
收款單位:寧夏會計學會
帳號:101010188900001659
開戶行:寧夏銀行西城支行
七、報名聯系電話
自治區(qū)會考辦 聯系電話:0951-5069437
銀川市財政局 聯系電話:0951-6888833
銀川市政務大廳(財政局) 聯系電話:0951-6888823
-6889355
石嘴山市財政局 聯系電話:0952-2013516
吳忠市財政局 聯系電話:0953-2037322
固原市財政局 聯系電話:0954-2088165
中衛(wèi)市財政局 聯系電話:0955-7012222
附件:2009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對照表
級 別 | 考試時間 | 學歷 考試科目 | 高中 | 中專 | 大專 | 本科 | 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 | 碩士學位 | 博士學位 |
初 級 | 5月16日 9:00—11:30 | 經濟法基礎 | 基本條件 | 基本條件 | 基本條件 | 基本條件 | 基本條件 | 基本條件 | 基本條件 |
5月16日 14:00—17:00 | 初級會計實務 | ||||||||
中 | 5月16日 9:00—11:30 | 財務管理 | 1.基本條件 2.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 1.基本條件 2.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 1.基本條件 2.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 1.基本條件 2.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 1.基本條件 | ||
5月16日 14:00—16:30 | 經濟法 | ||||||||
5月17日 9:00—12:00 | 中級會計實務 | ||||||||
基 本 條件 | (一)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品質; (二)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三)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四)具備會計從業(yè)資格,持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 |
備注:1.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計算到2008年年底前;
2.對通過全國統(tǒng)一的考試,取得經濟、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技術中、初級資格并具備以上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3.初級資格考試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中級資格考試必須在連續(xù)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