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廣東初/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10月10日-30日
關于2010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財政局、人事局:
根據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會計考辦)《關于印發(fā)201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的通知》(會考〔2009〕41號)的部署和安排,現將我省2010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考試報名條件按照《〈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guī)定〉及其實施辦法》(財會[2000]11號,以下簡稱《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guī)定》)執(zhí)行。
對符合《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guī)定》中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tǒng)一舉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9號)和《關于調整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會[2004]25號)有關要求,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港澳居民在報名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時,應根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guī)定,填寫報考人員登記表,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高中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證明材料。
各地考試管理機構在組織考試報名工作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認真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在報名資格審查中,必須審查報考人員登記表(特別是從事會計工作年限)、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的原件。報名資格所要求的從事會計工作的年限,計算到2009年12月底止。
為有效防止會計工作年限不足人員報名考試,1985年8月31日之后出生人員將不實行網上報名,如需報名請攜帶有關證件到報名點現場審查報名。
二、考試級別、科目及考試成績管理
。ㄒ唬┛荚嚰墑e、科目。
1.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
2.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經濟法。
(二)考試成績管理。
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人員,在連續(xù)的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三、考試大綱
201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使用由全國會計考辦新修訂的考試大綱。
四、考試時間
2010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時間為2010年5月15、16日。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日期 | 初級資格 | 中級資格 | ||
5月15日 | 9:00—11:30 | 經濟法基礎 | 9:00—11:30 | 財務管理 |
14:00—17:00 | 初級會計實務 | 14:00—17:00 | 中級會計實務 | |
5月16日 | 9:00—11:30 | 經濟法 |
五、報名時間及辦法
(一)各市考試管理機構應于2009年10月10日前公布本地區(qū)2010年度考試級別、考試科目、報名日期、報名地點及報名方法等考試相關事項,同時注明2010年度考試使用新的考試大綱。
。ǘ2010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時間由各市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自行安排,但務必于2009年10月30日前完成報名工作。財政部“會計行業(yè)管理網”、“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網上報名系統(tǒng)開通時間為2009年10月10日至10月30日,補報名開通時間為2009年12月4日至11日。補報名范圍僅限于有特殊情況確實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進行報名的人員(補報名時必須提供相關證明)。各市于2009年12月31日前將報名人數上報省會計考辦。
(三)各市報名工作按屬地原則進行,考生到當地會計資格考試主管部門指定的報名點報名;省直單位、中央駐穗有關單位及駐穗部隊的報名工作由省人事考試局另行發(fā)文通知。
。ㄋ模⿲嵭芯W上報名。按照全國會計考辦統(tǒng)一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操作。
1.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考生,應在規(guī)定時間登錄報名網站財政部"會計行業(yè)管理網"、"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并按規(guī)定的報名流程、要求錄入報名信息和上傳相片,下載打印報名信息表后交單位審核蓋章,然后持報名信息表,以及本人身份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學歷(或學位)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到指定的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查確認、繳費。不能按要求上傳相片的,須到報名點現場照相。
2.網上報名時間和現場資格審查確認時間和地點由各地市報名點確定,但現場確認工作應于2009年10月30日前結束,補報名現場確認工作應于2009年12月11日前結束。
。ㄎ澹┛缡竺目忌园丛嘘P規(guī)定辦理報名手續(xù)。
六、報考收費
。ㄒ唬┮罁䦶V東省物價局《關于調整職稱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01〕237號)精神,2010年度會計資格考試考務費按每科50元收取,不得收取考試報名費。
(二)各市必須于2009年12月31日前按45%的比例計算和上報應上繳省會計考辦金額,考務費繳款辦法另行通知。
。ㄈ└魇惺杖〉目紕召M必須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各市要認真負責,提高服務意識,嚴格按照規(guī)定時間和要求,認真做好2010年度考試報名等各項考務管理工作,確保2010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附件1、2010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日程安排
一、2009年10月10日前,各市公布本地區(qū)2010年度考試級別、考試科目、報名日期、報名地點及報名方法等相關事項。
二、2009年10月30日前,各市完成本地區(qū)2010年度考試報名工作。
三、2009年12月31日前,各市報送《201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情況表》。
四、2009年12月31日前,各市上繳省考務費。
五、2010年2月19日前,各市將考場設置及試卷預訂表(見附件5)報省會計考辦。
六、2010年3月18日前,各市將考場設置情況報省會計考辦。
七、2010年4月30日前,各地完成考試報名資格審查,并向考生發(fā)放準考證。
八、2010年5月8日前,各地將考試值班電話向社會公布,并將考試值班電話、值班人員等情況報省會計考辦。
九、2010年5月13日前,各地應完成對監(jiān)考人員等考務工作人員的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同時將更正后的考生報名信息庫軟盤報省會計考辦。
十、2010年5月15、16日舉行考試。
十一、2010年6月19日前,各地報送試卷及考試總結(含各級別的報名數、實考數、到考率等)。
附件2、2010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管理系統(tǒng)地市縣區(qū)代碼編輯方法
地市縣區(qū)代碼為4位數,前2位數為地市代碼,按下表規(guī)定編輯;后2位數為縣區(qū)代碼,由各地市根據實際情況按順序編輯,并盡量保持前后年度一致。
00 省直 | 06 河源 | 12 江門 | 18 清遠 |
01 廣州 | 07 梅州 | 13 佛山 | 19 潮州 |
02 深圳 | 08 惠州 | 14 陽江 | 20 揭陽 |
03 珠海 | 09 汕尾 | 15 湛江 | 21 云浮 |
04 汕頭 | 10 東莞 | 16 茂名 | |
05 韶關 | 11 中山 | 17 肇慶 |
附件3、201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情況表
附件4、201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及試卷預訂表
附件5、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