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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jīng)濟法基礎》預習
第二章 勞動合同法律制度
第三節(jié) 勞動合同的主要內(nèi)容
醫(yī)療期
醫(yī)療期是指企業(yè)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但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期限。
企業(yè)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進行醫(yī)療時,根據(jù)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yī)療期。
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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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單位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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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yī)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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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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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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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以下 |
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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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6個月內(nèi)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
5年以上 |
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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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12個月內(nèi)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 |
1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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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以下 |
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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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12個月內(nèi)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
5年以上10年以下 |
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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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15個月內(nèi)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 |
10年以上15年以下 |
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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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18個月內(nèi)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 |
15年以上20年以下 |
1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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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24個月內(nèi)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 |
20年以上 |
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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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30個月內(nèi)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
醫(yī)療期內(nèi)用人單位與職工不得解除勞動合同。醫(yī)療期內(nèi)合同終止,則合同必須延續(xù)至醫(yī)療期滿,職工仍然享受醫(yī)療期內(nèi)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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