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第二章——勞動合同法律制度
勞動訴訟
勞動訴訟申請范圍:
1.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勞動者對勞動爭議的終局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當事人對終局裁決情形之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提起訴訟。
4.終局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的,當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例題·多選題】下列各項中,勞動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有( )。
A.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的決定
B.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逾期未作出決定的
C.勞動者對勞動爭議的終局裁決不服的
D.終局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的
【正確答案】ABCD
【答案解析】(1)選項AB: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選項C:勞動者對勞動爭議的終局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3)選項D:終局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的,當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Copyright © 2000 - m.jnjuyue.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