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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 第四章 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
強化學習三、個人所得稅的征稅對象和所得來源的確定
一、征稅對象
個人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個人取得的應稅所得,共11項。
居民納稅義務人應就來源于中國境內和境外的全部所得征稅;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則只就來源于中國境內所得部分征稅,境外所得部分不屬于我國征稅范圍。
二、所得來源的確定
所得來源地與所得支付地是不同的兩個概念,有時兩者是一致的,有時是不同的。
我國個人所得稅依據(jù)所得來源地判斷經濟活動的實質,征收個人所得稅。
單項選擇題
◎下列關于所得來源的確定,說法錯誤的是( )。
A.生產、經營所得,以生產、經營活動實現(xiàn)地作為所得來源地
B.不動產轉讓所得、以實現(xiàn)轉讓的地點為所得來源地
C.財產租賃所得,以被租賃財產的使用地作為所得來源地
D.股息、紅利所得,以支付股息、紅利的企業(yè)所在地為所得來源地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所得來源的確定。不動產轉讓所得,以不動產坐落地為所得來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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