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 第七章 支付結算法律制度
知識點十二、委托收款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銀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項的結算方式。
1.委托收款在同城、異地均可以使用。
2.簽發(fā)委托收款憑證的格式
(1)表明“委托收款”的字樣;(2)確定的金額;(3)付款人名稱;(4)收款人名稱;(5)委托收款憑據(jù)名稱及附寄單證名稱;(6)委托日期;(7)收款人簽章。
3.辦理委托收款的程序
(1)付款人應當于接到通知的當日書面通知銀行付款,如果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日內通知銀行付款的,視為同意付款。
(2)根據(jù)委托收款的有關規(guī)定,銀行在辦理劃款時,發(fā)現(xiàn)付款人存款賬戶不足支付的,應通過被委托銀行向收款人發(fā)出未付款通知書。
Copyright © 2000 - m.jnjuyue.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