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實務》第十五章考情分析(2008-2010)
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中級會計實務》科目
第十五章 所得稅
(一)內容提要
會計和稅收是經濟領域中兩個不同的分支,分別遵循不同的原則,規(guī)范不同的對象。會計遵循的是公認的會計準則,反映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現(xiàn)金流量變動;稅收遵循的是稅收法規(guī),其目的是課稅以調節(jié)經濟。由此產生了會計和稅收的差異,進而出現(xiàn)了所得稅會計核算的問題。
本章對所得稅會計的概念、資產負債表債務法的內涵、資產或負債的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的界定、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和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的界定以及資產負債表債務法的核算原理作了較為詳盡地案例解析。
考生應重點關注如下要點:
1.資產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的判定;
2.負債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的判定;
3.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的判定;
4.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判定;
5.遞延所得稅資產的確認;
6.遞延所得稅負債的確認;
7.應納稅所得額的確認和應交所得稅的計算;
8.各期所得稅費用的確認。
(二)歷年試題分析
年份 | 題型 | 題數(shù) | 分數(shù) | 考點 |
2008年 | 無專門題目涉及 | |||
2009年 | 單選題 | 1 | 1 | 計稅基礎的判定 |
合計 | 1 | 1 | ||
2010年 | 多選題 | 1 | 2 | 暫時性差異的確認 |
合計 | 1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