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職稱考試《中級經濟法》難點講解:經濟法責任的分類
2012年會計職稱考試《中級經濟法》——第一章 經濟法總論
難點講解二十、經濟法責任的分類
1.依據法律門類的標準,根據經濟法主體違反的經濟法的法律部門的不同,可以將經濟法責任分為兩類:即違反宏觀調控法的責任和違反市場規(guī)制法的責任。
2.依據法律主體的標準,根據違法主體的不同,可以將經濟法責任分為調控主體和規(guī)制主體的法律責任,以及接受調控和規(guī)制的主體的法律責任,等等。
【例·單項選擇題】
◎經濟法責任包括違反宏觀調控法的責任和違反市場規(guī)制法的責任。下列選項中,不屬于違反宏觀調控法的責任的有( )。
A. 壟斷法律責任
B. 稅收法律責任
C. 金融法律責任
D. 計劃法律責任
正確答案:A
正保會計網校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經濟法責任的分類。違反宏觀調控法的責任,可以分為財政法律責任、稅收法律責任、金融法律責任、計劃法律責任等。
【例·多項選擇題】
◎經濟法責任包括違反宏觀調控法的責任和違反市場規(guī)制法的責任。下列選項中,不屬于違反宏觀調控法的責任的有( )。
A.壟斷法律責任
B.稅收法律責任
C.金融法律責任
D.計劃法律責任
正確答案:A
正保會計網校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經濟法責任的分類。違反宏觀調控法的責任,可以分為財政法律責任、稅收法律責任、金融法律責任、計劃法律責任等。
【例·判斷題】
◎各類主體在違反不同的經濟法規(guī)范的情況下,可能承擔不同類型的法律責任。( )
Y.對
N.錯
【正確答案】:Y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經濟法責任的分類。本題的表述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