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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財務管理攻略:拋磚引玉之“稀釋每股收益的計算方法”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2/04/23 11:03:24 字體:

  拋磚:

  【題目】當認股權證、股份期權等的行權價格低于當期普通股平均市場價格時,如何計算稀釋每股收益?

  引玉:

  【解答】對于盈利企業(yè),認股權證、股份期權等的行權價格低于當期普通股平均市場價格時,應當考慮其稀釋性。

  計算稀釋每股收益時,作為分子的凈利潤金額一般不變;分母的調(diào)整項目為增加的普通股股數(shù),同時還應考慮時間權數(shù)。

  增加的普通股股數(shù)=擬行權時轉換的普通股股數(shù)-行權價格×擬行權時轉換的普通股股數(shù)÷當期普通股平均市場價格

  具體舉例如下:

  某公司2010年度歸屬于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為2750萬元,發(fā)行在外普通股加權平均數(shù)為5000萬股。該普通股平均每股市場價格為8元。2010年1月1日,該公司對外發(fā)行1000萬份認股權證,行權日為2011年3月1日,每份認股權證可以在行權日以7元的價格認購本公司1股新發(fā)行的股份。則基本每股收益=2750/5000=0.55(元/股);調(diào)整增加的普通股股數(shù)=1000-1000×7÷8=125(萬股),稀釋的每股收益=2750/(5000+125)=0.54(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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