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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會計職稱考試《中級會計實務》
第十四章 收入
備考指導十七、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相混合的業(yè)務
企業(yè)與其他企業(yè)簽訂的合同或協議,有時既包括銷售商品又包括提供勞務,包括兩種情況:(1)如果銷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勞務部分能夠區(qū)分且能夠單獨計量的,企業(yè)應當分別核算銷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勞務部分,將銷售商品的部分作為銷售商品處理,將提供勞務的部分作為提供勞務處理;(2)如果銷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勞務部分不能夠區(qū)分,或雖能區(qū)分但不能夠單獨計量的,企業(yè)應當將銷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勞務部分全部作為銷售商品進行會計處理。如銷售電梯的同時負責安裝工作、銷售軟件后繼續(xù)提供技術支持等。
【例題·計算題】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合同,向乙公司銷售一部電梯并負責安裝。甲公司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價款合計為2 000 000元,其中電梯銷售價格為1 960 000元,安裝費為40 000元,增值稅額為340 000元。電梯的成本為1 120 000元;電梯安裝過程中發(fā)生安裝費24 000元,均為安裝人員薪酬。假定電梯已經安裝完成并經驗收合格,款項尚未收到;安裝工作是銷售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甲公司的財務處理如下:
【正確答案】
?。?)電梯發(fā)出結轉成本1 120 000元
借:發(fā)出商品——××電梯 1 120 000
貸:庫存商品——××電梯 1 120 000
注意:“安裝工作是銷售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發(fā)出商品時不能確認收入。
(2)實際發(fā)生安裝費用24 000元
借:勞務成本——電梯安裝 24 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 24 000
?。?)確認銷售電梯收入和提供勞務收入合計2 000 000元
借:應收賬款——乙公司 2 340 000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銷售××電梯 1 960 000
——電梯安裝勞務 4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40 000
(4)結轉銷售商品成本1 120 000和安裝成本24 000元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銷售××電梯 1 120 000
貸:發(fā)出商品——××電梯 1 120 000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電梯安裝勞務 24 000
貸:勞務成本——電梯安裝勞務 24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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