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知識點講解:價格規(guī)制制度
2012年會計職稱考試《中級經濟法》——第八章 相關法律制度
知識點講解十八、價格規(guī)制制度
?。ㄒ唬┱▋r和政府指導價制度
1.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概念
大多數商品和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jié)價,極少數商品和服務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或者政府定價。
?。?)所謂市場調節(jié)價,是指由經營者自主制定,通過市場競爭形成的價格。
?。?)所謂政府指導價,是指依照價格法的規(guī)定,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定價權限和范圍規(guī)定基準價及其浮動幅度,指導經營者制定的價格。
(3)所謂政府定價,是指依照價格法的規(guī)定,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定價權限和范圍制定的價格。
2.政府定價的范圍
?。?)與國民經濟發(fā)展和人民生活關系重大的極少數商品價格;
(2)資源稀缺的少數商品價格;
(3)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
?。?)重要的公用事業(yè)價格;
?。?)重要的公益性服務價格。
3.政府定價的原則和依據
政府制定或調整價格應當遵循公平、公正和效率的原則。
4.政府定價權限
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定價權限和具體適用范圍,以中央的和地方的定價目錄為依據。
?。?)中央定價目錄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制定、修訂,報國務院批準后公布;
?。?)地方定價目錄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按照中央定價目錄規(guī)定的定價權限和具體適用范圍制定,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審定后公布;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以下各級地方人民政府不得制定定價目錄。
5.政府定價程序
政府定價的程序是啟動、初步審議、(列入聽證目錄的價格舉行)價格聽證、集體審議、(影響全國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方案報國務院)批準、公布、定期檢測與跟蹤調查。
(二)經營者價格行為規(guī)制制度
1.經營者定價的原則和依據
經營者應當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生產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定價。
2.經營者的價格權利
(1)自主制定屬于市場調節(jié)的價格;
?。?)在政府指導價規(guī)定的幅度內制定價格;
?。?)制定屬于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產品范圍內的新產品的試銷價格,特定產品除外;
(4)檢舉、控告侵犯其依法自主定價權利的行為。
3.經營者的價格義務
(1)合法經營,合理定價,合法獲利。
(2)準確記錄與核定商品和服務的生產經營成本。
?。?)執(zhí)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和法定的價格干預措施、緊急措施。
?。?)明碼實價。
4.經營者價格違法行為
(1)固定價格、限定轉售價格。
?。?)掠奪性定價。
?。?)哄抬價格。
?。?)價格欺詐。
?。?)價格歧視。
?。?)壟斷高價、壟斷低價。
?。?)其他價格違法行為,包括:不執(zhí)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不執(zhí)行法定的價格干預措施、緊急措施;違反明碼標價規(guī)定;拒絕提供價格監(jiān)督檢查所需資料或者提供虛假資料等等。
【考題·判斷題】某商場以低于進貨的價格銷售一批即將到期的商品。該行為違反了《價格法》的規(guī)定,構成掠奪性定價。( )(2010年考題)
「正確答案」×
「答案解析」根據《價格法》規(guī)定,經營者不得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本題是以低于成本價銷售即將到期的商品,不屬于掠奪性定價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