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30 蘋果版本:8.7.3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注冊會計師考試《經(jīng)濟法》每日一練:管理人可以行使撤銷權的范圍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2/09/11 08:47:41 字體:

  多項選擇題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chǎn)申請前1年內(nèi),涉及債務人的財產(chǎn)的行為,管理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這些行為包括()。

  A.轉(zhuǎn)讓財產(chǎn)

  B.以明顯不合理的價格進行交易

  C.放棄債權

  D.對沒有財產(chǎn)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chǎn)擔保

    

  點擊進入“每日一練——免費在線測試”>>

  注冊會計師:每日一練《會計》(2012-9-11)

  注冊會計師:每日一練《審計》(2012-9-11)

  注冊會計師:每日一練《稅法》(2012-9-11)

  注冊會計師:每日一練《財務成本管理》(2012-9-11)

  注冊會計師:每日一練《公司戰(zhàn)略與風險管理》(2012-9-11)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2012-9-11

回到頂部
折疊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m.jnjuyue.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