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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審計取證方法
知識點八、詢問
詢問,是指以書面或者口頭方式向有關人員了解關于審計事項的信息。
詢問常在運用其他方法發(fā)現(xiàn)疑點和問題后加以運用。詢問必須作成書面記錄,并由答詢人簽字蓋章。
詢問本身不足以發(fā)現(xiàn)認定層次存在的重大錯報,也不足以測試內部控制運行的有效性,審計人員還應當實施其他審計程序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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