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時新聞:財會資訊財經資訊財稅資訊審計資訊考試動態(tài):初級職稱中級職稱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

各地動態(tài):北京上海浙江江蘇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廣東廣西遼寧吉林山東內蒙古山西更多

首頁>會計資訊>財稅資訊> 正文

海外人才對中國個人所得稅率犯怵

2004-3-9 8:4 中國經濟時報 【 】【打印】【我要糾錯
  十屆全國政協(xié)委員、德意志銀行集團投資銀行亞洲區(qū)總裁張紅力提出

  記者單羽青北京報道 第十屆全國政協(xié)委員、德意志銀行集團投資銀行亞洲區(qū)總裁張紅力在《降低個人所得稅率,吸引海外優(yōu)秀人才》的提案中建議,降低個人所得稅率,將最高所得稅率降低到30%左右,適當增加保險費、教育、購房、贍養(yǎng)老人等照顧納稅人特殊情況的單項扣除項目;并對外籍人員的基本免稅額給予提高。

  提案認為,我國的個人所得稅政策對海外人才的“整體待遇”遠不具競爭力,海外人士到我國就業(yè)往往要承受比在其國內更重的稅收負擔。目前,內地的個人所得稅稅率是5%至45%,即實行九級超額累進稅率,每級遞增5%。全國統(tǒng)一制定的扣除額是每月800元,外籍人員的個稅扣除額是每月4000元。中國的個人所得稅稅率大大高于周邊地區(qū)和主要發(fā)達國家(香港是2%-15%,新加坡是2%-28%,馬來西亞是1%-29%,加拿大是17%-29%,日本是10%-37%,美國是15%-39%),而外籍人員每月4000元的稅收扣除額卻僅相當于國外的50%左右。同等收入水平下,較高的邊際稅率和較低的稅收扣除增加了實際稅負,對于收入較高的外籍中高層管理者來說。與在國外就業(yè)相比,稅收差異使其在國內工作的收入大幅縮水,極大地削弱了他們到國內工作的意愿。

  提案舉例說,一個稅前年薪50萬元人民幣的香港高級經理其邊際稅率為7%,相應納稅額約為2500元,而在內地50萬元年薪的外籍員工其邊際稅率則高達25%,納稅額接近10萬元。二者間的差異非常大。這里還僅僅考慮了基本免稅額,實際上,香港的稅法還規(guī)定了其他許多項免稅額,包括供養(yǎng)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進修;房貸等,這些考慮納稅人實際負擔的免稅項目在其他發(fā)達國家也相當普遍。

  對于“我國的貧富差距明顯,降低最高個人所得稅邊際稅率可能加劇社會分配的不公平”的擔心,張紅力認為,這種擔心是沒有必要的。第一,受稅收征管的制約,個人所得稅在我國目前的稅收格局中只占約3%,在GDP中的比例更低,遠不足以用來調節(jié)收入的分配。過高的所得稅只是落在了依靠工薪收入的中等收入群體,對抑制貧富分化的影響有限。第二,與其他地區(qū)的稅率差異造成了大量稅收流失,反而不利于發(fā)揮稅收的收入分配功能。目前很多國家已與中國達成雙邊稅務安排或協(xié)議,境外人士在中國工作不超過183日,則不需要繳交內地稅。很多香港長駐內地人員,工作一段時間后,便要回港,目的就是要避交內地所得稅。第三,即使在稅收征管不斷完善時,適當的低稅率也有利于減弱稅收規(guī)避的激勵,從而減少征管成本,增加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