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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將再分配

2005-8-18 14:28 國際商報 【 】【打印】【我要糾錯
  持有2005年小麥、玉米、稻谷及大米、豆油、菜子油、棕櫚油、食糖、棉花進口關稅配額的最終用戶,當年未就全部配額數量簽訂進口合同,或已簽訂進口合同但預計年底前無法從始發(fā)港出運的,均應將其持有的關稅配額量中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部分于9月15日前交還所在地的省 (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發(fā)展改革委、商務廳(外經貿廳)。

  國家發(fā)改委和商務部15日發(fā)布《2005年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再分配公告》,將對交還的配額進行再分配,對最終用戶9月15日前沒有交還且年底前未充分使用的配額,會在分配2006年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時按比例相應扣減。

  根據《公告》,獲得2005年進口關稅配額并全部使用完畢的最終用戶,以及符合《分配原則》、《分配細則》中所列申請條件但在年初前分配時未申請 2005年進口關稅配額的新用戶,可以向所在地主管部門提出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再分配申請,申請者需在9月1日至15日以書面形式遞交關稅配額再分配申請。

  有關部門對申請者的申請進行初步審核后,于9月1日開始將符合條件的申請通過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計算機管理系統(tǒng)分別進行申報,并于9月20日前將申請按時間順序匯總后,以書面形式分別上報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商務部,兩部委將按照網上申報的順序對用戶交回的配額進行再分配,并于10月 1日前將關稅配額再分配的結果通知到最終用戶。

  據了解,當符合條件的申請數量總和小于關稅配額再分配量時,每個申請者的申請均可獲得滿足;當符合條件的申請數量總和大于關稅配額再分配量時,有關部門將按照先來先領的原則進行再分配。

  《公告》同時指出,小麥、玉米、稻谷及大米、棉花進口關稅配額的再分配,由國家發(fā)展改革委會同商務部以及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發(fā)展改革委組織實施;棕櫚油、豆油、菜子油、食糖進口關稅配額再分配,由商務部以及各。ㄗ灾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商務廳(外經貿廳)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