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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購地鐵債券將繳20%利息稅

2004-12-16 13:43 北京晨報 【 】【打印】【我要糾錯
    從昨日起到本月23日,除法定節(jié)假日和休息日外,北京市民可在15個網(wǎng)點購買“2004年北京地鐵建設債券”。

    本期債券發(fā)行總額為20億元人民幣,發(fā)行人為北京市基礎設施投資有限公司,所募資金將全部投入北京城市鐵路工程和北京地鐵八王墳至通州段工程建設。

    債券期限為10年,按年付息,本金到期一次兌付,逾期不另計利息。債券的保底利率為5.05%,采用浮動利率形式,票面利率為基準利率與基本利差之和。如果央行未來加息,該債券的利率將“水漲船高”。在債券存續(xù)期內(nèi),各計息年度的基準利率與基本利差之和如果未達到5.05%,則當期利率為5.05%;如果高于5.05%,則當期利率為基準利率與基本利差之和。

    發(fā)行公告指出:按國家有關(guān)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本期債券利息收入應繳納的所得稅由投資者承擔。目前,個人購買企業(yè)債券所獲的利息收入應繳納20%的所得稅。

    個人投資者可在銀河證券、華夏證券、中信證券和國泰君安在北京的15個網(wǎng)點購買本期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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