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廣州市財政局獲悉,廣州市政府最近決定,廣州個人所得稅從今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的補貼項目免稅部分由460元提高到800元,這意味著納稅人在下月申報1月份的應納稅收入時,個人工資收入中的免征額由過去的1260元上升為1600元。
廣州市政府于去年12月發(fā)出文件,指出原來的個人所得稅中,“不屬于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的免稅部分為每人每月460元,這是在1995年7月制定的。執(zhí)行多年以來,廣州機關事業(yè)單位和企業(yè)的工資、薪金以外的津貼、補貼已做過多次調整,每人每月460元的標準已不適應新的情況。從今年1月1日起,全市個人所得稅“不屬于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免稅部分改按每人每月800元執(zhí)行。由于廣州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仍按法律規(guī)定為800元,加上補貼部分的免稅額提高,因此實際上個人所得稅免征額由原來的1260元調升為1600元。
廣州個稅免征額提至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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