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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納稅意識強了

2003-5-27 8:59 人民日報海外版·陳先發(fā) 韓姝彥 【 】【打印】【我要糾錯
  長相敦厚的安徽省無為縣姚溝鎮(zhèn)飛雁村農民肖夕海,幾年前曾拒絕繳納當地政府催收的一切稅費,還慫恿鄰居們故意拖欠稅費。這種情形在2000年后有了明顯的改變,賣掉糧食后,他在全村第一個主動納清了稅款。

  這種改變來自于3年前中國政府在安徽省率先進行的農村稅費改革試點,2002年試點范圍已擴大到全國20個省份。由于改革試點取得了明顯成效,中國決定今年全面推進這項改革的試點工作。

  農村稅費改革使得肖夕海承擔的多達40多種的稅收、基金、集資名目被取消了,他只需繳清農業(yè)稅及其附加這一筆錢,就可高枕無憂。肖夕海興奮地告訴筆者:“我們現在是國家的納稅人。我們有法律上的地位。任何人再向農民亂收1分錢的費用,都將是違法的。”

  中國于1959年實施的《農業(yè)稅條例》規(guī)定,“以糧食實物形式繳納”農業(yè)稅,農民習慣性地稱作“交公糧”,并無依法納稅的意識。稅費改革之前,全國農民每年1200億元稅費支出中,國家征收的農業(yè)稅不足300億元,其余部分被地方上名目繁雜、隨意加碼的收費項目蠶食鯨吞。稅費改革后,中國農民一舉減少支出約700億元。更重要的是,改革喚醒了農民的納稅人意識。

  “納稅人意識,在農民身上萌生和蘇醒,是一個令人興奮的成果!鞭r村問題專家何開蔭說,“雖然全年總額不足500億元的農業(yè)稅,在中國近1.9萬億元的國家財政收入中所占比例甚微,但9億人口的農民卻是中國最龐大、最重要的社會群體。稅費改革后,農民依法繳稅,根治了亂收費之苦,有利于社會的穩(wěn)定和生產力的發(fā)展!

  據了解,在上海郊區(qū)農村,稅務部門改變了村干部逐戶征收稅費的舊辦法,改設固定征收點,并在一些村增設流動征收點,便于農民“定額、定時、定點”地交納農業(yè)稅。新的農業(yè)稅開征后,南匯區(qū)農民主動納稅率達到99%以上。

  農民們要求基層政府把農業(yè)稅的征繳工作做得更加透明、公開、公正。上海農村在145個鄉(xiāng)鎮(zhèn)中推行的農業(yè)稅繳納公示制度受到了稱贊。安徽蕪湖市響應農民的要求,給每個農戶發(fā)放了綠、紅、白“三卡”:“綠卡”上印有稅收政策,“紅卡”上納稅額一目了然,“白卡”是農民對違法多征亂收行為的監(jiān)督卡。農民徐合清說:“農民開始享受到一個納稅人應該獲得的權利!

  中國農民開始越來越多地運用法律手段來解決矛盾。在安徽省宣城市,一個鄉(xiāng)政府在征稅過程中與農民發(fā)生分歧,采取了扣押物品等強制措施,被38戶農民聯名告上法院,法院最終判定該鄉(xiāng)政府違法。勝訴的農民說:“我們會依法納稅,政府也必須依法征稅!

  與此對應的是,稅費改革后,中國各地新制訂了近百個地方法規(guī),確保農民的權益不遭侵擾。何開蔭說:“農民納稅人意識的覺醒,不僅是公民義務、權利意識的覺醒,也是法制意識的覺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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