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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總局發(fā)布“特赦”政策 清理外籍人員欠稅

2004-3-18 9:0 新聞晨報·李耀宗 【 】【打印】【我要糾錯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特赦”政策,以清理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的欠稅。德勤表示,這將鼓勵外籍居民主動清理遺存問題,避免受到懲罰以及指控的風險。 

  根據這項政策,負有中國納稅義務的外籍居民,只要在2004年6月30日前補繳以前欠繳或少繳的個人所得稅,就可以免于罰款。據了解,負有中國納稅義務的外籍居民,如果未能準時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不管是否具有逃稅意圖,都要被處以滯納金、罰款等處罰。 

  對此,德勤廣州分所的稅務合伙人楊小敏認為,該政策目的是營造一個理想的稅務環(huán)境,以鼓勵納稅人在“特赦”下得到優(yōu)惠。 

  德勤稅務合伙人葉偉文表示,雖然這次“特赦”適用的是所有外籍居民,但他相信這對港澳居民亦有啟示。據悉,目前大約有20至30萬名香港人在內地工作及生活,其中還不包括那些經常往返兩地的人。 

  葉偉文特別提醒這些香港居民,利用機會向稅務機關申報在內地工作期間獲得的收入。他表示,香港居民在內地納稅后,可免繳香港薪俸稅。同時,香港居民也可以將在內地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款,在香港申請稅款抵免。 

  此外,對于經常往返兩地,難以判斷應在哪方納稅的外籍居民,德勤建議一種簡易的計稅方法,對每年在內地停留超過183天的香港居民,核定其各有一半收入來自內地和香港。這項建議不會給香港居民造成沉重的稅務負擔,同時有助于兩地政府增加財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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