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時新聞:財會資訊財經(jīng)資訊財稅資訊審計資訊考試動態(tài):初級職稱中級職稱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

各地動態(tài):北京上海浙江江蘇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廣東廣西遼寧吉林山東內(nèi)蒙古山西更多

首頁>會計資訊>財稅資訊> 正文

稅務總局:出口退(免)稅程序進一步簡化

2004-8-19 9:16  【 】【打印】【我要糾錯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改革出口退稅機制的決定精神,進一步加快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進度,簡化出口退(免)稅程序,國家稅務總局.商務部決定自2004年8月1日起,出口企業(yè)在向主管出口退(免)稅的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前,不再報經(jīng)外經(jīng)貿(mào)主管部門稽核簽章。出口企業(yè)在貨物報關出口后,直接向其主管出口退(免)稅的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出口退(免)稅手續(xù)!秶叶悇湛偩株P于印發(fā)〈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fā)〔1994〕031號)第十三條等相關規(guī)定同時停止執(zhí)行。

  相關文件:《國家稅務總局、商務部關于取消出口退(免)稅稽核程序的通知》(國稅發(fā)[2004]1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