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昨日警告歐盟稱,它幾乎不可能同意歐盟提出的要求,向其提供有避稅嫌疑的境外人士的財務信息。
歐盟上月將香港和新加坡列為歐洲避稅者的可能目的地。歐盟對外關系專員貝尼塔·費雷羅·瓦爾德納(Benita Ferrero-Waldner)稱,新加坡政府拒絕就這一問題進行討論。
歐盟稅務專員拉茲洛·科瓦奇(Laszlo Kovacs)試圖勸說香港和新加坡采納歐盟2005年7月施行的儲蓄稅指令(Savings Directive),以此將它們納入歐洲稅收網(wǎng)絡。儲蓄稅指令旨在對歐洲居民離岸存款的利息征稅。
第三國可以與歐盟稅收部門交換信息,也可以先征收預扣稅,然后將其返還給歐洲儲戶的母國。瑞士由于其銀行保密法,因此選擇了后一種途徑。
香港政府財經(jīng)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郭立誠(Martin Glass)稱,香港的法律和憲法限制了它與其它管轄地稅收部門(包括中國)共享信息的能力。
郭立誠在“信托與財產(chǎn)從業(yè)者協(xié)會”(Society of Trustand Estate Practitioners)主辦的會議上表示:“香港政府和稅務局局長的權力相對有限,只能提供本地稅收用途所需的信息。如果遵守這樣一項儲蓄稅指令,可能對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未來產(chǎn)生巨大影響,而保證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是《基本法》的承諾!
香港政府頗為珍視其“低稅樂園”的名聲,認為它對于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競爭力至關重要。
香港企業(yè)所得稅率最高為17.5%,個人所得稅率最高為16%,資本利得、股息和其它形式的非勞務收入無需繳稅。去年,香港政府取消了遺產(chǎn)稅,以提升它對國際資本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