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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補償費實行浮動制 資源稅征收范圍將要擴大

2006-11-15 8:28 中國證券報 【 】【打印】【我要糾錯

  財政部經濟建設司副司長李敬輝在昨日召開的“2006年中國國際礦業(yè)大會”上表示,中央財政下一步將主要從完善礦產資源補償費制度、繼續(xù)推進資源稅改革和以煤炭資源為試點,深化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三個方面,不斷深化改革,完善礦產資源稅費政策,建立有利于資源節(jié)約和環(huán)境保護的財稅制度。

  李敬輝解釋說,在完善礦產資源補償費制度方面,將考慮提高礦產資源補償費費率標準,發(fā)揮礦產資源補償費針對性強,靈活性大的特點,建立與資源利用水平相掛鉤的浮動費率制度,即根據不同采區(qū)的回采率實行不同的費率,并實行累進費率。

  在資源稅改革方面,將統(tǒng)一內外資企業(yè)的資源稅費政策;并把針對開采海洋石油的中外合資企業(yè)和開采陸上石油的中外合作企業(yè)征收的礦產使用費,逐步統(tǒng)一為開采石油資源稅;擴大資源稅的征收范圍,同時將選擇部分煤炭產區(qū)進行煤炭資源稅的試點工作。

  在深化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方面,李敬輝表示,財政部已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了《關于深化煤炭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試點的實施方案》,已報國務院批準。

  目前,該試點工作已選擇山西等8個省區(qū)展開,試點工作以深化煤炭資源探礦權、采礦權有償取得和建立煤炭資源勘探、開發(fā)固定成本負擔機制為核心;改革的主要內容包括:嚴格煤炭資源探礦權、采礦權的有償取得;將煤炭資源勘查作為中央地質勘查基金支持的重點;建立煤炭礦場環(huán)境治理和生態(tài)恢復機制,合理調整煤炭資源的資源稅稅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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