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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灣廣場商鋪第三次拍賣抵稅

2006-3-30 0:0 南方新聞網 【 】【打印】【我要糾錯

  荔灣廣場商鋪第三次拍賣抵稅

  前兩次拍賣分別入庫稅款800多萬和6000多萬元

  廣州最大宗涉外企業(yè)欠稅案所涉及的物業(yè)——荔灣廣場部分商鋪今天下午將進行公開拍賣抵稅。這是自2003年初以來,市地稅局對欠稅企業(yè)所擁有的荔灣廣場商鋪進行的第三次公開拍賣。

  據介紹,荔灣廣場開發(fā)商廣州穗南產發(fā)展有限公司是一家穗港合資企業(yè)。從1998年到2005年,廣州市地稅局第一稽查局先后三次對穗南公司進行稅務檢查,發(fā)現其在荔灣廣場的開發(fā)、銷售和出租中存在嚴重的稅收違法問題。該公司境外售樓獲得的收入,向客戶收取的煤氣開戶費等有關代收代墊費用,將停場、住宅、商鋪等轉讓給中方以及將部分商鋪的所有權轉讓給外方獲得的收入都沒有足額申報納稅。廣州市地稅局合計查補其地方稅費高達8000多萬元。

  事發(fā)后,穗南公司除陸續(xù)繳交了一小部分稅款外,一直以各種借口和手段阻撓、逃避追收。為此,廣州市地稅局依法查封了荔灣廣場1.63萬平方米的商鋪。2003年初,受廣州地稅部門委托,廣東南方拍賣行首次對穗南公司所開發(fā)的荔灣廣場部分商鋪進行了強制公開拍賣,順利拍出了3000多平方米的商鋪,平均成交價格為12000元/平方米。拍出其中部分抵繳欠稅800多萬元。

  2003年拍賣后,穗南公司不僅沒有積極清欠,更擅自出租部分被查封的商鋪,使被執(zhí)行標的沾上了錯綜復雜的經濟利害關系,價值貶損,給稅務機關的執(zhí)行入庫工作造成了非常大的困難和阻力。2005年10月27日,荔灣廣場1.55萬平方米的商鋪再次被公開拍賣抵稅,該次共拍賣商鋪9885.74平方米,成交5563萬多元,所得將用于抵繳穗南公司所欠地方稅費6000多萬元以及逾期應加收的滯納金。

  今天這次拍賣是市地稅部門對荔灣廣場部分商鋪進行的第三次公開拍賣,由于第二次拍賣所得5000多萬元已經全部入庫,本次拍賣金額為1000多萬元,為最后一期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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