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薪金個人所得稅征收起點高了,但卻沒擋住全省個稅收入增長的腳步。
河南省地稅局昨日公布,2006年,全省地稅個人所得稅收入總額為38.5億元,比去年微漲1%。這表明2006年薪金個人所得稅征收起點從800元提高到1600元,但這一巨大的減稅政策并未妨礙到個人所得稅增加。
省地稅局解釋,地稅個人所得稅的征收包括個人薪金所得,企業(yè)承包、承租所得,財產(chǎn)轉(zhuǎn)讓、租賃所得,稿費、利息以及偶然所得等9個方面。去年提高的只是薪金所得的繳稅起點,其余8項并不受影響,因此,個人所得稅總額仍表現(xiàn)出增加。
但是,薪金個人所得稅征收起點提高,阻礙了全省地稅個人所得稅的增幅。省地稅局統(tǒng)計顯示,2006年,全省地稅部門共組織各項收入384.26億元,比去年增長24.9%,11個稅種全面增長,其中個稅增幅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