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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萬俱樂部”成員自述:我為什么不申報個稅

2007-4-26 14:36  【 】【打印】【我要糾錯

  年收入過12萬,個稅自行申報。中國首次個稅自行申報啟動以來,一直成為社會熱點話題。即使在國家規(guī)定的“4.2”自行申報大限之后,有關個稅的話題也一直在延續(xù),中國有多少富人?其中多少人報了稅?究竟還有多少明顯“夠格”人群為什么沒有補個稅申報這一課?

  國家稅務總局日前公布,截至4月2日,我國首次年所得超過12萬元的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工作結束。全國各地稅務機關共受理自行納稅申報人數接近163萬,自行納稅申報工作成效明顯。

  但是,這個“成效明顯”與此前“至少600萬人應列入申報范圍”的專家預測相比,實際申報者可能僅1/4.但另一些專家認為,中國目前應列入12萬個稅申報的名單應大幅度擴容。清華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院院長、社會學系主任李強認為,以中國目前的經濟社會發(fā)展狀況,最保守的估計,年收入超過12萬元的人群,至少在780萬以上,以這個標準來衡量,這次個稅申報量僅過兩成。

  那么,公眾所關心的,無疑是那個大大的缺口……

  怪象,一桌“12萬以上俱樂部”成員吃飯,竟無一個報稅

  記者前不久與幾個生活頗為“滋潤”的朋友吃飯,席間聊起個稅自行申報一事。據記者對這些朋友的職業(yè)、境遇的了解,幾乎每個都應該納入“12萬以上俱樂部”成員的范疇,可是,令人大跌眼鏡的是,不管是自由職業(yè)者還是金融機構職員,或是私營企業(yè)主,竟全是12萬申報的“漏網之魚”。

  而且,不報稅往往還似乎頗有不報的理由。

  譬如,在某金融機構工作的龔小姐說,銀行的金融機構,被外界認為收入豐富,其實收入確實頗為豐富,而且豐富得很復雜。即收入是通過不同方式發(fā)放的,工資、獎金、年終獎只是其中一塊,但也未見得是最重要的部分,所以統(tǒng)計這些“明”的收入,有些職位較低的職員就不可能超過“12萬”紅線。所以可以規(guī)避個稅申報。但她透露,其他收入來源的方式巧妙復雜,比如以報銷費用的形式,自然不用上稅。

  突然想起前不久,廣州市地稅局稽查部門檢查發(fā)現廣州某股份制銀行偷逃個人所得稅300萬元,該銀行就是通過以現金形式通過福利費、工會經費、管理費用等科目向員工發(fā)放開門利是、過節(jié)費、職工醫(yī)療補助費、員工住房補貼,未按稅法規(guī)定計入工資薪金所得項目扣繳個人所得稅。并以鈔幣運送費、差旅費、路橋費、住宿費等名義和以各種渠道取得的發(fā)票入賬,套取現金用于發(fā)放補貼,況且補貼金額標準明顯高出行業(yè)同類支出的平均水平。

  再如,席間另一個從事畫廊生意的朋友坦言,藝術品交易從來就不透明,這是“行規(guī)”,所以在這個領域的從業(yè)人員,從藝術品制造者到中介者、包裝者、銷售者,都無從考證其具體收入數額,所謂個稅申報就更無從談起了。

  記者又想起了從各地的個稅申報報道來看,從人群分析,“工薪族”占了大頭,而明顯被認為高收入階層的私營企業(yè)主、演藝人士、某些自由職業(yè)者卻并不多。在西安市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中,書畫界人士較為集中,而在申報時卻一度出現“集體缺席”的情況。特別從演藝圈來看,真正不得不“拋頭露面”高調報稅的也往往是很出名的名人,大量在公眾視野邊緣的高收入人士卻表現得不盡如人意。

  席間最殷富的朋友應該是自己有兩三家公司的秦先生,他的年收入恐怕是12萬底線的十倍以上,但他卻說:“自己的公司本來就要交稅,公司給自己和股東開的工資向來很少,根本不到12萬元的標準,平時個人開銷都算在企業(yè)經營成本里,本來也是一筆糊涂賬。所以也不可能去報稅”而且他表示他的圈子里很多大老板也是這樣,幾乎沒有人去申報。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稅法專家表示,此次個稅申報制度設計本身就略顯倉促,不但時間提前量不夠,而且公眾普及教育也大大滯后。但好在這次個稅申報整個過程也以實驗為主,其實很多問題都沒有解決,尤其是制度設計、個人收入監(jiān)控體系,都沒有完備,而在我國目前的經濟發(fā)展階段,用納稅手段來調控收入公平是一個很正確的方向,但不得不承認操作有難度,主要原因是收入來源太復雜,目前申報個稅的構成主要是工資收入,因為就目前來說,其他收入其實很難監(jiān)管。

  “怕露富”“法不責眾”雙重心態(tài)夾攻下的尷尬答卷

  根據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透露,這次個稅申報情況,從地區(qū)構成看,北京、上海、廣東、江蘇、浙江、山東、福建、天津、深圳、寧波、青島、廈門等省市申報人數,占總申報人數的81%、申報年所得額的84%、申報稅額的85%.從行業(yè)構成看,主要集中在銀行、保險、證券、煙草、電力、電信、石油、石化、航空、房地產、制造業(yè)、醫(yī)院、高校等較高收入行業(yè)。從人員構成看,主要是收入較高行業(yè)和單位的管理人員及職工、個人投資者、私營企業(yè)主、個體工商戶、文體工作者、中介機構從業(yè)人員和外籍人員等。

  從各地數據來看,申報量最大的是北京,為25.5萬人;廣東次之,也超過25萬人,福建省申報人數在6萬人以上,重慶市接近1萬人。

  就全國極為關注的上海而言,被理所當然地認為是中國富人的“聚集區(qū)”,但個稅申報量直到4月11日才公布為23.8萬人。不管是北京、上海還是浙江、廣東,這樣的申報答卷總顯得有點“難以服眾”。

  德勤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合伙人林綏直言不諱,看看上海密密麻麻的摩天寫字樓就知道,上海月收入1萬元以上的人,絕對是很大的群體,申報量嚴重不足。

  另一位房地產記者說,看看現在北京、上海、杭州、廣州的房價飆升的速度和房地產銷售的火爆程度,這些地方只有這么點年收入超過12萬的人群,簡直是個讓老百姓都笑不出來的笑話。

  毫無疑問,在“20%的富人占據著至少80%的財富”這一國情下,相當部分年收入所得12萬元以上的富人成了一個連基本納稅義務都不愿承擔的群體,不光是國家稅務制度改革遭到冷遇的尷尬,更是某種社會心態(tài)的集中反映。

  首先。該報不報的抵抗心態(tài)來自于“怕露富”。最近網上開展的“何種原因使你沒及時申報個稅”網絡調查顯示,選擇“怕露富,不想讓外人知曉”的占參加調查總數的三成以上,“家財不外露”的世俗民風的確阻礙了一些人申報,而目前社會上某些人不健康的“仇富”心態(tài)也讓高收入人群輕易不敢“露富”。

  “怕露富”除了懼怕所謂“仇富”心理帶來的壓力,更多的是對目前個稅申報政策調整的觀望,許多人都知道,此次個稅申報并非意味著要多交稅款,更大的意義在于便于統(tǒng)計和將個人收入情況納入稅務部門的監(jiān)控視線,但很多人的憂慮也在于將稅務部門并不一定完全了解清楚的個人收入情況如實上報,可能會成為未來征稅的依據,從而使自己未來的稅負有所增加。

  在一家大型國企工作的朱先生說,其實個人收入情況,除了自己知道、單位清楚,外人確實比較難以掌握,尤其是現在的工資收入越來越不透明,即使一個辦公室工作,可能也因為業(yè)績不同差別很大,而且互不知道,所以只要單位不如實報告,稅務部門對個人實際收入情況也不會太清楚。

  除了“不愿露富”,觀望氣氛還來自于的另一種普遍心理“法不責眾”,并心存僥幸。很多人都覺得周圍的很多人沒有申報,自己也未必一定要如實申報,何況就算不報也不會有太大的問題。

  而對于漏報虛報個稅的情況,各地也采取了一些辦法。如北京市地稅部門一對一“約談”應申報而未申報的個人,區(qū)別情況予以處罰。

  而蘭州市兩名年所得超過12萬元的高收入者,因逾期申報個稅,每人被處罰100元;湖南長沙也給一個逾期申報者開出了200元的罰單。但這樣“清風細雨”的處罰,顯然和先前預計的2000到1萬元的罰款,甚至更重的處罰有很大差距。而荊州市地稅局開出首張罰單,荊州開發(fā)區(qū)一私營業(yè)主被罰款1000元,算是媒體報道中處罰較重的,但這樣的違法成本明顯與違法可能帶來的利益不成比例。

  但大多數人還是相信,以僥幸心理規(guī)避法定納稅義務,畢竟不會很長久。隨著個稅申報制度的改革深化,監(jiān)控網絡進一步完善,處罰制度也會相應跟上,個稅繳納必然會越來越規(guī)范化、嚴肅化。

  從“要我報”到“我要報”,何其之難?

  究竟是什么原因致使眾多應報而未報的納稅人還游離于個稅申報系統(tǒng)之外?

  很多原因馬上浮出水面。一些客觀制約性因素不容忽視。其中關鍵點是個稅申報制度配套措施跟不上。譬如個人取得收入的形式和方法存在多樣性,而目前國內的銀行清一色不提供利息清單,所以納稅人很難知道每年利息收益是多少。

  再如國內許多人在資本市場投資,證券公司并不會為投資人提供清單。而且,眼下國內大多數企業(yè)連個人年收入清單都不提供。

  而在美國,相關機構每年都會向個人發(fā)送匯總表,把一年內基金、股票投資的盈利、分紅、代扣代繳稅款、未繳稅款部分都計算得清清楚楚,個人報稅的數據依據一目了然。

  林綏認為,系統(tǒng)配套的問題是妨礙準確申報個稅最大的“攔路虎”。如果這些問題能解決,不但個人申報比較清楚,有關部門的監(jiān)管效率也會大大提高。反之,想準確報稅也難。

  普華永道稅務部合伙人顧宜則認為,近年來,中國政府正逐步加強個人稅收管理,這個規(guī)定是加強稅務管理系統(tǒng)的重要部分。為了使這個規(guī)則更有效、清晰、標準,在全中國有一統(tǒng)的歸檔流程,政府需要努力使納稅者完全理解其要求和程序。另外,在全中國統(tǒng)一執(zhí)行是實現此規(guī)則有效性的重要要素。

  此外,稅務部門的服務意識缺乏、工作不到位也是個人報稅不足的重要原因。在一家傳播機構上班的一位上海白領反映,稅務人員的“大爺”意識根深蒂固,缺乏方便納稅人的意識。他說,為了報稅,得先花一個晚上弄懂申報表中每一個項目的含義,按要求填寫;然后趕到固定的郵局花上4元多錢,購買一個專用信封,才能將申報表寄出。

  華東政法學院的經濟法專家張梓太教授則指出,我國主動報稅的激勵制度還沒有建立,也是讓從“要我報”到“我要報”轉變困難的一個不容忽視的原因,很多人既不清楚隱瞞報稅的嚴重后果,也感受不到主動依法報稅的好處。

  德勤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合伙人蔣穎表示,關鍵是要培養(yǎng)起“納稅人”意識:一是敬畏精神,二是與權利對等的義務意識。

  蔣穎認為,個稅自行申報制度的推行,是我國稅制改革的一個重要舉措,也應該適時培養(yǎng)公民的“納稅人”意識,必須把主動、如實報稅看作非常嚴肅、值得敬畏的重要經濟生活中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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