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部長助理張通昨日指出,2008年,中央預算部門和省級預算單位要全面推行公務卡改革試點;要積極擴大公務卡結算范圍,具備刷卡條件的,必須使用公務卡,其中,出差購買機票、定點飯店公務消費,都要使用公務卡結算,否則,財務不予報銷。
張通是在由中央紀委、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聯(lián)合召開的全國公務卡改革試點電視電話會議上做上述表示的。
張通強調,我國力爭到2010年在全國建立起具有中國特色的公務卡制度,所有中央預算單位和地方省、市以及有條件的縣,都要推行公務卡管理。
中國人民銀行紀委書記王洪章稱,財政部與央行基本達成了共識,在確定財政預算單位差旅定點單位和其他定點單位時,將具備受理銀行卡作為必需條件之一;考慮研究對特約商戶的財稅支持政策,對受理銀行卡或公務卡的定點商戶給予適當?shù)难a貼或稅收優(yōu)惠;解決銀行卡手續(xù)費的重復計稅問題等。
他表示,公務卡的結算范圍為預算單位日常公務支出,包括差旅費、會議費、招待費等日常公用和零星購買等消費支出,這些公務消費需求涉及交通、餐飲、酒店、零售等各領域,以及中小城市、縣城鄉(xiāng)鎮(zhèn)等地方。從公務卡試點單位反饋的情況看,有些地方的用卡環(huán)境尚不理想,刷卡的商戶數(shù)量不夠多,制約了公務卡使用和推廣。因此,必須加快銀行卡受理市場建設,提高這些領域和地方的特約商戶普及率,加大POS機具的布放力度,努力改善中小城市、中小商戶的受理條件,為公務卡的使用創(chuàng)造順暢、便捷的條件。
公務卡是指行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務支出和財務報銷業(yè)務的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