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完備和資源有償使用,有利于完善合理的煤炭價格形成機制。資源稅作為煤炭級差地租一種重要的調節(jié)手段,目前的從量計征方式和低稅率不利于提高資源開采效率。我們認為此次資源稅改革將集中在兩個關鍵點,一是原來的從量計征將改為從價計征;二是分兩階段來提高資源稅率,第一階段稅率為5%,第二階段將提高至10%;我們預計資源稅改革將不會再2008年年內實施,將延至2009年。
計提資源稅嚴重影響噸煤利潤;谖覀兊念A測,第一階段將實施5%的從價資源稅率,與稅改前相比,動力煤資源稅增加27.6—25.8元/噸,煉焦煤資源稅增加57元/噸。如果全部都不能轉嫁,稅改對動力煤噸煤利潤將構成十分大的沖擊,噸煤利潤減少幅度達到43%,雖然煉焦煤原噸煤利潤要高,但稅負增加也占現(xiàn)有利潤18%左右。如果能50%的轉嫁,動力煤和煉焦煤噸煤利潤減少幅度分別為21%和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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