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稅總局和財政部聯(lián)合下發(fā)了抗震救災及災后重建的有關稅收優(yōu)惠政策。根據通知,受災企業(yè)、個人所得稅在申報后均可以予以一定比例扣除。個人捐助款在特定情況下可以在稅前全額扣除。
此外,昨天記者還了解到,在四川受災地區(qū),納稅人若因地震災害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可以延期辦理,其應繳納的稅款,可以延期繳納。延期時限由各省市在最長不超過三個月的期限內自行核準,且延期期間,納稅人的應納稅款一律不加收滯納金、不罰款。
捐贈可全額稅前扣除
根據此次的稅收優(yōu)惠政策,企業(yè)因地震災害造成的財產損失,企業(yè)所得稅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而企業(yè)的捐贈支出,也按規(guī)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第九條規(guī)定:企業(yè)發(fā)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會計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而企業(yè)所得稅法中所稱的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yè)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yè)捐贈法》規(guī)定的公益事業(yè)的捐贈。
“如果某企業(yè)捐贈200萬,而其2008年實現(xiàn)利潤2000萬,則稅前可扣除額為240萬元(2000×12%),所以捐贈的200萬元可以全部在所得稅前扣除。”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解釋道。通知還稱,企業(yè)實際發(fā)生的因地震災害造成的財產損失,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對于個人而言,國稅總局表示,因地震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的個人,可減征個人所得稅。具體減征幅度和期限由受災地區(qū)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劉桓說:“個人所得稅的稅前扣除需要具體情況具體處理,不過國稅總局已經表態(tài),此次災害并非一般情況,各地政府應該會做相應的處理。”
除此以外,個人捐贈的稅前扣除也可能會“用特殊辦法”,劉桓稱。
根據一般情況,個人捐贈額在申報應納稅所得額30%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繳納企業(yè)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超出30%的部分則不計算在內,扣除時按30%計算!按舜蔚臑碾y牽動著全國人民,大家紛紛慷慨解囊,很多人的捐贈超過了應納稅所得額30%.”劉桓說,“如果通過正規(guī)途徑,保留相應票據,應該可以做全額扣除!睋私,截至目前共有27項個人捐贈并不受30%扣除額的限制。分別是:紅十字事業(yè),農村義務教育,中華慈善總會,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等。劉桓提醒道,如果捐贈超過30%扣除額,要保留相關收據,以便相關部門核查。
房產稅可減免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國稅總局此次關于房產稅的相關規(guī)定。因為不論企業(yè)還是個人,此次都遭受了房產上的巨大損失。
根據規(guī)定,經有關部門鑒定,對毀損不堪居住和使用的房屋和危險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產稅。房屋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在大修期間免征房產稅,免征稅額由納稅人在申報繳納房產稅時自行計算扣除,并在申報表附表或備注欄中作相應說明。
也就是說,假設某公司有房產價值100萬,原先應繳納的房產稅是房產價值七成的1.2%,即8400元(100×70%×1.2%)。如果該房產在地震中受損,在經過相關部門認定后,這筆稅收可減免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