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財政部首次完整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其中載客汽車年稅額并未“一刀切”為360元起,細則規(guī)定,發(fā)動機氣缸總排氣量小于等于1升的微型汽車年稅額應(yīng)在60元至480元之間。北京地稅表示,將力爭在上半年出臺北京市的實施細則。
細則將載客汽車劃分為大型客車、中型客車、小型客車和微型客車。其中,大型客車核定載客人數(shù)大于等于20人,年稅額為480元至660元;中型客車核定載客人數(shù)大于9人、小于20人,年稅額為420元至660元;小型客車核定載客人數(shù)小于等于9人,年稅額360元至660元;發(fā)動機氣缸總排氣量小于等于1升的為微型客車,年稅額60元至480元。北京市現(xiàn)已暫緩征收2007年車船稅,在此之前,10座以下客車的車船稅為每年200元,11-30座為每年250元,31座以上每年300元。
“小排量車的車船稅一定會大大低于大型車。”近日,北京市地稅局局長王紀平表示,北京市的征收細則將由市法制辦牽頭,市地稅局、市財政局共同研究制定,希望可以在上半年出臺。王紀平表示,具體征收辦法出臺前會進行調(diào)研,征求專家、市民等各方意見。“目前還沒定下來會開聽證會,但我傾向于召開聽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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